《房屋院落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人):(出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鉴于:
甲方系合法拥有并有权出租位于(房屋地址)的房屋院落,且该房屋院落的使用权无任何争议;
乙方有意租用甲方所出租的房屋院落,并有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和意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甲方按照现状将其所拥有并出租的位于(房屋地址)的房屋院落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面积约为(房屋面积),具体以实际验房为准。
1.2 房屋院落的租金为人民币(金额)元/月(大写:人民币(金额)元),租赁期为(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共计(月数)个月。
1.3 除非另有约定,本合同租金不包括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公用事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4 房屋院落用途为(住宅、商业、办公等),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院落的用途。
1.5 房屋院落的装修、设备设施情况如下:(列明有哪些基本设施及设备)
第二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租金,每月在(日期)前支付当月租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2 租金支付方式:直接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3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租金,并可以依法采取下述方式之一解除合同:
(1)通知乙方返还房屋院落,解除合同;
(2)将房屋院落出租给他人;
(3)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三条 使用权及维修责任
3.1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合理使用房屋院落。
3.2 乙方应妥善保管房屋院落及设备设施,在使用过程中注意安全,不得进行损坏或改动。
3.3 乙方若发现房屋院落存在任何安全隐患或设备设施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处理。
3.4 除非另有约定,房屋院落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由乙方人为损坏的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保证金
4.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金额)元(大写:人民币(金额)元)作为履约保证。
4.2 保证金在合同期履行完毕后,无欠款、无损坏情况下,由甲方全额退还给乙方。
4.3 若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用于弥补损失。
第五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5.1 本合同在租赁期内,不可随意变更或解除,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撤销合同。
5.2 如因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追究违约方的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应违约金及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6.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受到的损失。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自动延续。
7.3 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4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租赁房屋相关证件复印件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出租人签字) 乙方:(承租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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