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车间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院内车间,乙方有意租赁该车间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车间信息
1.1 车间名称:[车间名称]
1.2 车间面积:[车间面积]
1.3 车间用途:[车间用途]
1.4 车间设施:[车间基本设施]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从 [开始日期] 起至 [结束日期] 止。
2.2 如需要继续租赁,双方需提前 [续租提醒时间] 提出续租意向,并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租金进行续租。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乙方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租金金额] 元整。
3.2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每月应在每月 [租金支付日] 之前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 使用及维护
4.1 乙方可以按照车间用途的要求使用车间,但不得超出合理范围。
4.2 乙方需按照约定租期使用车间,并按时支付租金,不得逾期。
4.3 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车间进行适当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车间的清洁和整洁状态。
4.4 如车间设施损坏或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2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及金额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车间,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六条 合同解除及争议解决
6.1 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合同自动解除,双方无需另行通知。
6.2 如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 [提前解除通知时间] 提出书面通知,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6.3 对于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