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庄单间租房合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鉴于甲方是农庄的所有权人,乙方愿意租赁甲方的农庄单间,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品
1.1 甲方同意将其位于(农庄地址)的单间出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合理使用范围内的设备及设施。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2.1 租赁期限自(年 月 日)开始,至(年 月 日)结束,共计(租赁天数)天。
2.2 租金为每天(或每月)人民币(金额),共计(租金总额)元。乙方在(租金到期日)前支付租金给甲方。
2.3 乙方如需继续租住,应提前(租赁期限)天通知甲方,并双方重新协商租金及租赁期限。
第三条 使用规定
3.1 乙方在使用农庄单间期间,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不违反公序良俗。
3.2 乙方应妥善保管房屋内的设备及设施,并正确使用。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当照价赔偿给甲方。
3.3 乙方不得私自转租、转借或出租农庄单间给他人使用。
第四条 押金及违约处理
4.1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金额),作为遵守合同的担保。
4.2 在租赁期满并检查农庄单间无损坏的情况下,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4.3 如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违约金并解除合同。
第五条 其他条款
5.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2 合同未约定事项,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解决。
5.3 合同中的附件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为甲乙双方共同达成的农庄单间租房合同内容,双方经过充分阅读并了解合同的各项条款后签字确认。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