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XXXX-XXXX-XXXX-XXXX
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拥有的位于(详细地址)的废弃工厂进行租赁,达成以下合作并共同遵守条款:
第一条 租赁物及租赁用途
1.1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废弃工厂,出租给乙方。
1.2 废弃工厂的面积为(具体面积),具**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1.3 乙方同意将废弃工厂用作(详细用途)。
第二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同意支付每月租金为(具体金额),租金包含了基本设施的使用费。
2.2 租金的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月的(日期)前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2.3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利追加违约金,并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三条 设备及维护
3.1 甲方将保证废弃工厂内的设备和设施的基本运作,如有损坏或需要维修,甲方将负责维修费用。但非人为损坏或过期使用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2 乙方在使用废弃工厂时,应该按照使用说明书和甲方的要求正确使用设备和设施,保持其正常的运转状态。
第四条 保险责任
4.1 废弃工厂的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包括废弃工厂本身和甲方提供的设备和设备。
4.2 如因乙方的过失导致废弃工厂或甲方提供的设备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合同的内容和签署进行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5.2 如因一方违反本保密条款,导致对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6.2 如一方违约,导致对方无法继续使用废弃工厂,受到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解除
7.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并经守约方提出书面通知限期改正仍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2 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立即将废弃工厂归还给守约方,并承担解除合同的其他费用。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时间)。合同到期如无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提前30天通知乙方,提前结束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