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瓶回收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鉴于甲乙双方有意开展钢瓶回收业务,并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钢瓶回收合同。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负责回收、处理和销售由甲方提供的钢瓶,并按照双方约定的相关条件履行责任。
第二条 钢瓶回收标准
1.甲方收回的钢瓶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安全要求。
2.钢瓶的回收数量、种类和价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记录在书面或电子形式的回收清单中。
第三条 回收程序
1.甲方应当将所需回收的钢瓶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给乙方。
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对钢瓶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完成后向甲方出具验收单。
第四条 钢瓶处理与销售
1.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对收回的钢瓶进行处理,包括清洗、检修和检测等工作,并确保钢瓶的质量和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2.乙方有权将处理后的钢瓶进行销售,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回收费用。
3.钢瓶的销售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记录在回收清单中。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当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进行保密。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使用或转让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2.受害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生效和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有效期】年。
2.期满前30天,任一方可提前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双方应当进行结算,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约定。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