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丕显(1916 年 3 月 13 日-1995 年 11 月 24 日),福建上杭人。1929 年参加革命,1931 年加入中国共产。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共青团闽粤赣边特委书记,中共福建省委秘书长,福建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委代理书记。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第六师十八旅政治委员,苏浙军区第一军分区政治委员,苏浙区委副书记、书记。解放战争时期,任苏中区委书记,华中分局组织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上海警备区政治委员。1955 年被授予上将军衔。1985 年在中共全国代表会议上被增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95 年 11 月 24 日在北京逝世,享年 80 岁。
陈丕显同志是中国共产的优秀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他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加强和改进的建设,为开创和发展的统一战线工作,为加强和改善对人民军队的领导,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祖国的统一大业,为增进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进行了不懈的奋斗,作出了重要贡献。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他的崇高品质和革命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怀念。
陈丕显同志 1916 年 3 月 13 日出生于福建省上杭县南阳镇官余村。1929 年 3 月参加革命工作,1931 年 7 月加入中国共产。1930 年 4 月任共青团闽粤赣边特委书记。1931 年 4 月任中共福建省委秘书长。1932 年 4 月任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1933 年 5 月任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1933 年 7 月任中共福建省委代理书记。1934 年 10 月参加长征。
抗日战争爆发后,1937 年 10 月任新四军第六师十八旅政治委员。1938 年 2 月任苏浙军区第一军分区政治委员。1939 年 7 月任苏浙区委副书记。1941 年 4 月任苏浙区委书记。1945 年 4 月至 6 月作为华中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
解放战争时期,1945 年 9 月任苏中区委书记。1946 年 1 月任华中分局组织部***。1946 年 12 月任苏北区委书记。1947 年 1 月任华东野战军第一纵队政治委员。1948 年 5 月任第三野战军十兵团政治委员。1949 年 2 月任中共上海市委委员、常委。
新中国成立后,1949 年 10 月任中共上海市委委员、常委、组织部***。1950 年 11 月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二书记。1954 年 8 月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1955 年 2 月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处书记。1955 年 3 月任上海警备区政治委员。1956 年 9 月在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1958 年 11 月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处书记。1960 年 12 月任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处书记。1962 年 9 月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被增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1965 年 1 月任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处书记。1966 年 1 月任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处书记、上海警备区第一政治委员。“文化大革命”中,遭受残酷迫害。1975 年 8 月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省革委会主任。1977 年 10 月任福建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委会主任。1978 年 3 月任中共中央委员、福建省革委会主任。1978 年 4 月任中共福建省委第一书记、福建省革委会主任。1979 年 5 月任中共福建省委第一书记。1980 年 9 月在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上被增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1982 年 9 月在中共十二大上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83 年 5 月任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85 年 9 月在中共全国代表会议上被增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88 年 4 月任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会长。1990 年 12 月任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名誉会长。
陈丕显同志是中国共产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五届、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