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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南戏又称元代南曲戏文。产生于南北宋之交的浙江温州,故又称“温州杂剧”、“永嘉杂剧”等。是中国最早成熟的戏曲形式。它融歌唱、舞蹈、念白、科范于一炉,表演一个完整的故事。题材偏于爱情故事及家庭纠纷,剧情一般较杂剧曲折、丰富,一本戏往往要演几十出。曲
调是运用当时民间流行的词调以及新起的民间小曲,比较婉转轻柔。剧中角色可独唱、对唱、轮唱与合唱,唱时用南音,并因地方不同而有海盐腔、余姚腔、弋阳腔、昆山腔等声腔。
由于南宋多受封建文化的统治,许多文人也鄙视甚至敌视民间戏曲,南戏演出常被禁止,作品多已失传。前人考得,宋元戏文238种,其中大多数为元代作品。近人搜辑有传本《张协状元》、《琵琶记》、《白兔记》、《荆钗记》、《拜月亭》、《赵氏孤儿》等近119本;有零星曲子流传的20本。作者多为民间艺人、书会才人。作品虽较粗糙,但反映的生活较广阔。其内容一类是大量的描写爱情婚姻故事:或是表现青年男女反对封建礼教束缚,追求真挚爱情与自由婚姻;或是表现对风尘女子的同情,赞扬她们坚定不移的爱情;或是批判忘恩负义的男子。一类是揭露、控诉社会黑暗、政治腐败与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灾难。再一类是描写朝廷忠奸斗争,歌颂爱国忠臣,鞭挞祸国殃民的奸臣。但是这些作品也难免夹杂封建糟粕的东西。到了元朝末年,南戏曾出现一个繁荣局面,产生了高明的《琵琶记》和荆刘拜杀(《荆钗记》、《白兔记》、《拜月记》、《杀狗记》)四大南戏。《琵琶记》通过蔡伯喈的背亲弃妇,反映了封建文人飞黄腾达后弃妻再娶的现实,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罪恶。作品虽有明显的不足,但思想上和艺术上的成就较高,被称为“南戏之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