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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麦克默特里《孤独鸽》梗概+原文摘选+读后感[ 文学鉴赏 ]

    文学鉴赏 时间:08-03 热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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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内容:

    【作品提要】

    奥古斯塔斯和考尔是两个退休的骑,在得克萨斯和墨西哥边境的孤鸽镇上经营一家帽子溪牲口公司,雇用了圆眼睛、迪茨和牛特等几个人。他们从墨西哥人那里偷来马匹和牛,租售给客户们。他们这样的生活却被老朋友杰克的到来打破了。杰克因在阿肯州的史密斯堡误杀了人,为了躲避民防队的追捕骑马飞奔回了孤鸽镇。杰克不仅向考尔提出了迁徙去蒙大拿的设想,还与镇上唯一的女洛雷纳坠入河。为了迁徙至蒙大拿,帽子溪牲口公司进行了一次成功的偷袭行动,掳获了大批的马匹和牛,并雇佣了迪什、贾斯珀等牛仔,带上了偷袭中遇到的一对尔兰兄弟,踏上了向蒙大拿进发的旅程。漫长的旅途充满了艰辛和危险,他们遭遇了沙暴、蝗灾、干旱等一系列的自然灾害,还与印第安人、盗马贼等发生了战斗。旅途中,肖恩·奥布赖恩渡河时被一窝毒蛇攻击,中毒身亡;洛雷纳被歹徒劫持,所幸被奥古斯塔斯营救;比尔·斯佩特尔遭到雷击不幸身亡;杰克·斯蓬误入盗马贼伙,被奥古斯塔斯和考尔绞死;迪茨因误会被印第安人杀害;奥古斯塔斯在探路时,与印第安人发生战,受伤后不久去世……最终,在历经了千辛万苦之后,帽子溪牲口公司终于迁徙到了蒙大拿,并蓬勃发展了起来。考尔将奥古斯塔斯的遗体运回了得克萨斯,并到孤鸽镇故地重游,感慨万千……

    【作品选录】

    奥古斯塔斯走出屋子、来到门廊上时,两只青灰猪正在吃一条响尾蛇——一条不算很大的蛇。很可能是响尾蛇刚才爬来爬去寻找凉的地方,闯进了猪猪跟蛇展开了一场猛烈的拉锯战,蛇尾愤怒地嘎嘎作响的日子这就完结了。母猪抓住蛇的颈子,小猪抓住蛇的尾巴。

    “蠢猪走开,”奥古斯塔斯踢着小猪说,“你们要吃蛇肉,就干脆把它揪到小河边去。”他不肯让猪糟蹋的是门廊,倒不是蛇。猪在门廊上只是使四周的环境更热,周围已经够热的了。他踅下门廊,走进尘土遍地的院子,绕到泉上小屋去取他的一瓶威士忌。太仍旧高高的,像一头骡子似的在天空里绷着脸生气;但是奥古斯塔斯观察太自有一副锐利的目光。在他看来,西方的长长的光,已经是给人以希望的斜晖了。

    黄昏过了好久才来到孤鸽镇,但是黄昏来了就舒服了。因为,一天中大部分时刻——一年中大部分月份——太总照耀着这个小镇;它远远地坐落在荆棘丛生的平原上,深深地陷在尘土里,是蛇和角蟾、走鹃和蝎子的天堂,然而是猪和田纳西人的地狱。二三十英里甚至没有一棵像样的、可以遮的树木;事实上,距离最近的、差强人意的凉地方,确确实实在什么地点,还是办公室里激烈辩论的问题——如果你想把一个没有屋顶的牲口棚和两个修修补补凑合着用的畜栏叫做办公室的话——那些“办公室”是属于帽子溪牲口公司的,公司的一半是属于奥古斯塔斯的。

    他的固执的合伙人,长伍·F·考尔,坚持说近在皮克尔斯豁口就有个极好的凉地方。距离不过十二英里,但是奥古斯塔斯不承认这种说法。如果要给评价的话,皮克尔斯豁口是个比孤鸽镇还不如的地区。这个地区之所以会冒出来,只是因为有个从乔治亚北部来的、叫做韦斯利·皮克尔斯的傻瓜,他和他一家子在牧豆丛林里迷了十天的路。等他最终找到一块林中空地时,他就不愿意离开了,于是皮克尔斯豁口便逐渐开发起来,主要是吸引那些跟它的创始人一样的旅行者——这是指那些意志太薄弱以致无法做到保持着勇气走完几百英里牧豆丛林的人。

    泉上小屋是一小间用一块块土坯垒成的房屋,里边很凉快,若不是它以黑寡妇球腹蛛、小黄蜂和蜈蚣闻名,奥古斯塔斯就会受凉快的引诱,住到里边去的。他打开小屋的门时,并没有立刻看见什么蜈蚣,不过他立刻听见一条响尾蛇神经紧张的鸣声,那蛇显然比两头猪正在吃的那一条机灵敏捷。奥古斯塔斯能勉强看见响尾蛇蜷缩在一个角落里,但决定不用打它;在孤鸽镇春天一个宁静的黄昏里,一声响便能招致复杂的情况。镇上每一个人都会听到声,都会作出结论: 不是科曼切人从平原上过来了,便是墨西哥人从河那边过来了。如果“干豆”——镇上唯一的一家酒吧间——的随便什么顾客正好喝醉了、或正好不开心——那是很可能发生的——他们就会跑出来,冲上街去,开打死一两个墨西哥人,仅仅为了求得安全,以防万一。

    至少,考尔会噔噔地踩着重步从地里赶回来,发现一番啰唣只是为了一条蛇的缘故,他就要恼火的。考尔对不论什么蛇都瞧不起,对躲避蛇的不论什么人也都瞧不起。他对待响尾蛇像对待蚊蚋一样,手里不论有什么工具就随手一击把它干掉了。他时常说:“一个人,见了蛇磨磨蹭蹭,倒不如散步去的好,”这一句话,就像考尔说的大部分话一样,对于一个受过教育的人说来,是大有深意的。

    奥古斯塔斯抱一种更加好整以暇的哲学。他相信要给对方一点儿思考的时间,所以他在太下站了几分钟,一直等到那条响尾蛇平静下来,从一个窟窿中爬出去。然后他走进小屋,把他的那瓶威士忌从泥浆中取出来。即使按照孤鸽镇的标准,这也是干旱的一年,这泉里的水只不过足够拌成一潭美妙的泥浆而已。猪猡花上一半的时间在泉上小屋周围拱土,希望进入泥浆中去,但是到这时为止,土坯上的洞,没有一个是大得可以容猪猡钻进去的。

    裹在威士忌瓶外面的潮湿粗麻布自然而然地投合蜈蚣的心意,所以奥古斯塔斯搞清楚了没有什么蜈蚣潜伏湿麻布下面后,才拔出酒瓶上的塞子,稍稍喝上一口。孤鸽镇有个白人理发匠,一个叫做迪拉德·布劳利的田纳西同乡,不得不用一条站着给人理发,就因为他对蜈蚣不够谨慎小心。一天夜里,两条可恶的红脚蜈蚣爬进了他的子,迪拉德匆匆忙忙起身,一个疏忽,没有把子抖一抖将蜈蚣抖出来。没有全部烂掉,但也烂得够呛,家里的人担心血液中毒,劝他和考尔把这一条锯掉。

    一两年以来,孤鸽镇上有过一个真正的医生,但是这年轻人缺少健全的见识。有个放不羁的牛仔,是个人人见了他都准备找到第一个借口就回避的家伙;他喝了一夜的酒,让一只臭虫爬到他的耳朵里去了。臭虫没法找到出路,可是它能在耳朵里折腾,足以弄得牛仔心烦气躁;牛仔叫那年轻医生试试用水把臭虫冲掉。年轻人用些温暖的盐水尽力冲洗,但那牛仔一时起,竟开把医生打死。牛仔犯的是致命的错误: 他正骑马逃走时,有人打死了他所骑的马,而愤怒的居民,大部分是在附近的“干豆”酒吧间里消磨时间的顾客,立刻把他绞死了。

    从此以后,不幸得很,没有一个医务人员对这个镇感兴趣;奥古斯塔斯和考尔,两个人都曾顺利对付过他们各自所受的伤,这就被请去做这种被认为是必要的外科手术。迪拉德·布劳利的没有出现什么问题,只是迪拉德叫喊得太厉害,损坏了声带。他一条也能走来走去,声带可没有完全痊愈,归根结底损害了他的生意。迪拉德老是讲得太多,但他吃过蜈蚣的苦头以后,就小声噜苏个没完,顾客得竭力听清楚迪拉德的噜苏,在热巾下搞得很紧张,无法舒畅安宁。他确实没有什么值得一听的谈吐,哪怕他有两条时也是如此。渐渐地,许多顾客都转到墨西哥理发匠那里去了。考尔甚至雇用了墨西哥理发匠,而考尔对墨西哥人或理发匠,全都不信任。

    奥古斯塔斯把威士忌带回门廊上,把他干活非用不可的绳绷座垫椅子放在可以利用一点儿影的地方。太落下去时,影便逐渐延伸到门廊、停车场、帽子溪、孤鸽镇,最后延伸到格兰德河。影延伸到格兰德河时,奥古斯塔斯便会陶陶然地和黄昏怡然相处,准备作些聪明的对话了,这往往包括他跟自己对话。考尔如果找到什么事要干,便会一直干到天漆黑;如果他找不到什么,他也能另外干点修修补补的活儿——而圆眼睛是个非常负责的下士,长不离开他决不会先走,哪怕考尔叫他走他也不走。

    两只猪悄悄地没理会奥古斯塔斯的到小河边去的命令,而是在一辆大车底下去吃响尾蛇。这很有道理,因为小河跟大车场一样干燥,而且更远。一年之中有五十个星期帽子溪不过是一条沙沟,因而两只猪不把它当作合适的泥沼,这一事实,给猪猡的聪明才智增了光。近几年来,奥古斯塔斯在和考尔的连续辩论中时常称赞猪猡的聪明才智。奥古斯塔斯坚持: 猪猡比一切马儿和大部分人要机灵巧,这可是个大大激怒了考尔的说法。

    “吃泔脚的猪猡,没有一只比马儿机灵巧的,”考尔说,再说下去他就要说粗话骂街了。

    奥古斯塔斯已养成惯,当他坐在那儿望着夕缓缓从白昼消失时,他要喝上适量的威士忌。他不是在使他的绳绷座垫椅子倾斜,而是在倾斜他的酒瓶。孤鸽镇的白昼是一片模模糊糊的炎热,干燥得像白垩一样,但是麦芽浆威士忌可以去掉一些炎热,使奥古斯塔斯觉得脑子里朦朦胧胧,好不舒服——朦胧、凉快,就像田纳西山中的清晨,他难得喝得烂醉如泥,不过他很欣赏在落日前后感到醉意陶然,朦朦胧胧;当西边天空开始出现彩霞时,他要喝着津津有味的酒,保持怡然自得的情绪。威士忌一点儿也不损坏他的智力,却使他更加宽容地对待必须跟着一起生活的、粗野的人们: 考尔、圆眼睛、迪茨、年轻的牛特、年老的厨师博利瓦。

    当西部平原上空美丽地呈现粉时,奥古斯塔斯绕到屋子背后,在厨房的门上踢上一两下。“最好把猪肚肉烧一下,再捣碎一些豆子,”他说。老博利瓦不答腔,所以奥古斯塔斯又踢了一两下门,强调一下他的主意,然后就回到门廊上去了。青灰猪正在屋子角落里等他,安静得像一只猫。猪猡可能在指望他会丢下些东西来——一条皮带,一把小刀,或是一顶帽子——这样它就能把它吃了。

    “小猪崽,滚出去,”奥古斯塔斯说,“要是你们饿了,就再去捉条蛇吃,”他想到: 一条皮带,不会比博利瓦一星期供应三四次的煎羊肉更老得咬不动或更没有味道。那个老头儿在力衰退、渡过河来之前,是个很有本领的墨西哥强盗。过河以后,他就过着一种安静的生活,但餐桌上经常出现羊肉倒是事实。帽子溪牲口公司不经营羊的买卖,博利瓦不大可能自己掏腰包买羊肉——偷羊也可能是他保持他从前本领的方法。他从前的本领可不包括做菜。羊肉吃上去像是在柏油里煎过的,但是奥古斯塔斯是公司全体人员中唯一味觉灵敏、提出意见的人:“博尔,你从哪儿搞来柏油煎这羊肉的?”他经常问,他文静机智的妙语像平常落到了聋子的耳朵里一样。博利瓦对一切问题,不论直接的或间接的,概不答理。

    奥古斯塔斯正准备要对母猪和猪崽说话时,看见考尔和圆眼睛从一块地里走来。圆眼睛又高又瘦,一生从没长胖过,外表那么笨拙难看,甚至在他一动不动地站着时,看上去也像快要倒下似的。他显得完全无能为力的模样,不过那是外表骗人的另一个例子。事实上,他是奥古斯塔斯所结识的最能干的角之一。他从来不是一个杰出的、与印第安人作战的勇士,但是如果你给他一些活儿干,他能认真仔细地去干,凡是木匠活儿,铁匠活儿,掘井活儿,马具的修补活儿,圆眼睛都干得十分出。如果他是个干活草率马虎的人,考尔早就把他撵走了。

    奥古斯塔斯走过去,在大车旁迎上他们:“你们两个今儿歇工早了一点儿,是不是,姑们?”他说,“要不今儿是圣诞节或别的什么节日吧?”

    两个男人白天里干活大汗淋漓,衬衫湿透了好几回,他们人都几乎晒黑了。奥古斯塔斯把威士忌瓶递给考尔,考尔把一只脚搁在大车的辕杆上,喝了一口威士忌,润润他干燥的嘴巴。他把满满一口上好的威士忌吐在尘土里,然后把那瓶酒递给圆眼睛。

    “你自己才是姑哩,”他说,“今儿也不是圣诞节。”然后他就向屋子走去了,动作如此突然,使奥古斯塔斯也稍稍吃了一惊。考尔从来不是态度很好的人,但是如果一天的活儿干得他满意,他常常会站住呆上一会儿的。

    说也可笑,要判断伍德罗·考尔的个头大小是多么困难。他不是一个大个儿——事实上,他只不过是中等身材——但是,当你走过去,仔细打量他,情况就似乎不是那样了。奥古斯塔斯比他的伙伴高四英寸,圆眼睛还比他高三英寸,但是你压根儿没法使圆眼睛相信长考尔是个矮小的人。考尔在他心目中极有威望,在这方面,许多人跟圆眼睛有相同的感受。如果有人同考尔打交道而要保持自己的尊严,他就必须牢牢记住,考尔并不那么高大。奥古斯塔斯是南得克萨斯州能经常使他显得高矮适中的人,只要有可能,他总利用自己的优势。他不止一天,随手给考尔丢过去一块刚出炉的饼干,直截了当地评论道:“你知道,考尔,你确实不是什么巨人。”

    像圆眼睛那样心地单纯的人,永远不能了解这种举动。考尔竟能镇住一个身材几乎比他大一倍的人,使圆眼睛把外表的人和在的人混淆不清。有时想起这一点,奥古斯塔斯便哈哈大笑。但是考尔自己是那么一个直肠子的人,当然认识不到他镇住了别人。他只不过这样干了。使这行为成为迷人的一招的是: 他从来没有注意到自己有这一招。他这人从来没有费五分钟欣赏、赞美他自己: 这种自我欣赏,意味着他决定的和当天要干好的事因此要损失掉五分钟。

    “我不怕自己懒懒散散,这是件好事,”奥古斯塔斯有一次对他说。

    “你不妨这样想。我可不以为然。”考尔说。

    “真见鬼,如果我像你一样拼命干活,这公司就压根儿没有人考虑问题了。你一天泡在紧张不安中十五小时。一个人,老是处在紧张不安中,是没法想出主意来的。”

    “我倒希望看到你考虑修复那个牲口棚的屋顶哩,”考尔说。

    三年以前,一阵小小的怪风突然从墨西哥刮过来,把牲口棚屋顶彻底干净地吹掉了。幸亏孤鸽镇一年中只下一两次雨,所以,丧失屋顶的结果,在有牲口时也没给牲口带来很多苦恼。这事主要是给考尔带来了苦恼,他一直没有能弄到质量过得去的足够木料来盖个新屋顶。不幸的是风把老屋顶吹到帽子溪中间后大约仅仅一个星期光景,便下起了一场极为少见的倾盆大雨。这场大雨叫粪飘浮,也叫木料飘浮,这就把大部分屋顶直接冲到格兰德河里去了。

    “如果你考虑得那么多,为什么你没考虑到那场大雨呢?”考尔问。从此以后,他一直把那叫粪飘浮的大雨事故算到奥古斯塔斯的账上。考尔遇到不满的事,不管它多愚蠢可笑,他总是把它像钱一样存起来。

    圆眼睛一点儿也没有吐掉麦芽浆威士忌。他天生一个皮包骨头的颈子——喝酒时他的喉结十分突出,使奥古斯塔斯想起蛇的食道里吞下了一只青蛙。

    “考尔看上去恼火得简直要脚踢树桩了,”当圆眼睛终于不再气喘吁吁时,奥古斯塔斯这么说。

    “马儿咬掉了他一块肉,这就是恼火的缘故,”圆眼睛说。“我不知道长为什么要养这匹马儿。”

    “喜欢那小母马是表现他愚蠢的唯一方式,”奥古斯塔斯说。“他在干什么活儿,竟让一匹马咬了他呢?我想你们小伙子是在打一口新井吧?”

    “打在石头上了,”圆眼睛说。“只有一个人好在坑里挥动鹤嘴锄的那么点儿地方,所以牛特挥动鹤嘴锄时我就给马儿上马蹄铁。长骑了马遛遛。我猜是他想遛得马儿慢慢不淌汗。他骑在马儿上背转身去时,马儿便咬掉了他一块肉。”

    那匹母马是镇上赫赫有名的“泼辣货”。考尔在墨西哥从一个骑手那里买来的,那人自称是杀死了一个印第安人弄到这马儿的——据说是一个科曼切族的印第安人。奥古斯塔斯对故事的这一部分却不相信。一个科曼切人未必会单匹马在墨西哥的这一方土地上经过,如果有两个科曼切人同行,那么那个骑手就不会活着再做什么马匹生意了。这小母马是一匹花斑灰马,白鼻白嘴,前额上一道白条纹,太高大了,不像是纯种的印第安马,躯干也太短,不像是纯种马。它的情显得是曾经和印第安人一起呆过一阵,但是究竟跟哪个印第安人呆在一起,呆了多久,纯属大家的猜测。每个看见它的人都想买它,它是那种很有气派的马儿,但是考尔甚至对于人家出个价他都不想听,尽管圆眼睛和牛特都急于要看到它给卖掉。他们每天都得在它周围干活儿,因此常常吃它的苦头。它曾经有一次把牛特一路踢过去,一直踢进了铁匠铺,几乎把他踢进了熔铁炉里。圆眼睛害怕它像害怕科曼切人一样,关于科曼切人,传说可多哩。

    “什么事把牛特耽搁了。”奥古斯塔斯问。

    “他也许在井里睡下了,”圆眼睛说。

    接着,奥古斯塔斯看见那个小伙子从地里走过来了,他那么累,只是在搬动着两而已。牛特最终走到大车跟前时,圆眼睛已喝得半醉。

    “天哪,牛特,我很高兴,你居然在倒下以前走到这儿了,”奥古斯塔斯说,“我们在夏天很想念你来着。”

    “我向那母马扔石头来着,”牛特露齿一笑,说,“你可看见,它咬掉长一大块肉?”

    牛特跷起一只脚,从靴子跟上刮掉从井里带上来的污泥,圆眼睛继续从喉咙里漱出土来。

    奥古斯塔斯总是羡慕牛特能一只脚金鸡独立,一面清除掉另一只靴子上的污泥。“瞧瞧,圆眼睛,”他说。“我敢打赌你干不了。”

    圆眼睛惯于看牛特金鸡独立着刮掉污泥,他捉不透格斯认为他干不了的是什么事。喝上几大口酒,有时使他的思想迟钝下来,浑身不自在。这往往发生在落日时分,经过一天打井或给马打蹄铁的艰苦劳动以后;这种时候,圆眼睛跟长一块儿干活儿就比跟格斯一块儿要高兴两倍。非听到不可的谈话愈少,长的心情就愈好;而格斯却恰恰相反。他滔绝地一连提出五六个不同的问题和意见,把它们像许多没打上烙印的牛一样一齐放了出来——这就很难捡起一个问题来,仔细地慢慢思考,而圆眼睛只喜欢这一种思考问题的方法。碰到这样应接不暇的时候,他唯一的对付办法,就是假装那些问题都落到他的左耳朵里,也就是聋耳朵里去了,自从他们跟基奇斯人大战的那一天——他们称之为石屋大战——以来,左耳朵的听力就没有真正好过。那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大混战,因为印第安人竟蛮横地纵火焚烧大草原上的野草,弄得黑烟弥漫,谁也看不见前面六英尺以外的东西。他们在浓烟中同印第安人撞了个满怀,不得不近距离射击;一个正在圆眼睛身旁的巡逻骑队员发现一个敌人,便在贴近圆眼睛耳朵的地方开了一

    那一天印第安人盗走了他们的马儿,这可使长考尔气疯了,圆眼睛从来没有看见长气成那样。这意味着他们不得不沿着布拉索斯河向下游行走二百英里光景,经常担心如果科曼切人发现他们是在徒步行走,会发生什么事情。直至他们已经走过了大部分路程以后,圆眼睛才发现他已经变成半个聋子了。

    侥幸圆眼睛正在为什么是他干不了的事发愁时,老博利瓦开始敲打起吃饭的钟来了,这就中止了刚才的这番讨论。陈旧的就餐铃已经没了铃舌;博利瓦找到一根铁棒,有人设法把棒子敲断,他就硬装进铃里去,即便有了个铃舌,你可没法听到铃舌的声音,所以只好用铁棒来敲敲打打了。

    终于落下去了——沿河一带那么寂静,他们听得见马儿在一块块场地上甩尾巴的声音——或者说,博利瓦打铃之前,这种声音他们是一直听得见的。博利瓦还是继续不断地打铃,打了足足五分钟,尽管他可能知道他们都站在大车四周,在容易听得见的地方。博利瓦打铃自有他自己的理由;在这方面,连考尔也管不了他。这铃声淹没了落日时的宁静,这事使奥古斯塔斯大为烦恼,有好几次他实在按捺不住,真想站起来给他一,好生教训他一下。

    (吴岩、主万译)

    注释:

    现在主要居住在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的一族印第安人。

    【赏析】

    正如作者麦克默特里在卷首语中所说,他写《孤独鸽》,是为了怀念家族成员,描写自己向往的牛仔生活。

    19世纪晚期,美国西部的浩瀚荒漠,生活于其中的人们时刻都面临着种种磨难和危险。酷暑的考验、战斗的洗礼丝毫没有影响到西部人们尊重自然、热生活的态度和神,反而赋予了他们“祖先文明气质在,粗犷豪放在外”的秉

    存活于文字之间的人们,在《孤独鸽》中有了鲜活的生命力,真正地活了起来: 奥古斯塔斯待人真诚但又玩世不恭,热生活、享受生活,面对死亡表现得异乎寻常的坦然与超脱;考尔作为这个队的统率者,具有非凡的领导才能和远见卓识,但却始终不肯承认自己的儿子——牛特,只因为牛特是考尔与女玛吉所生,这是考尔不愿面对的现实,也透露出了他的软弱;杰克是典型的荡子,外表英俊,好喝酒、赌博和女人,极有女人缘,却不愿承担任何责任,正是由于他本身格的弱点,导致了他的人生悲剧;洛雷纳的身份虽然是一个卑下的女,但有着真诚的心灵和淡泊的情;年轻、纯真的牛特,善良、正直,也有着坚毅和勇敢的品德,在到达蒙大拿后,终于找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身份……书中的每一个人物形象已不仅仅是活跃于纸上的符号,而是血肉饱满地走进了人们的视线,扎根进了人们的心里。

    《孤独鸽》不仅仅记述了一牛仔赶着牲口从得克萨斯迁徙到蒙大拿的过程,而是把这个过程演变为了惊心动魄的冒险,与此相伴随的是每一位人物的心路历程。最打动读者心弦的,却还是在旅途中处处所体现出的人间温情和真。牛仔们无一不是极富独立自主神的个体,但在行动中,他们却又是结一致、协作互助的整体。他们刚硬坚强,对待敌人决不会心慈手软,但是面对真时,铁汉柔情也令人感叹。而书中所讲述的另一些人物,如克拉拉、朱莱、埃尔米拉等人的遭遇和经历,作为主线故事的补充和丰富,同样用机智风趣的语言向读者们娓娓道来,将苦难和不幸通过戏谑和嘲讽的文笔表达出来,极具黑幽默的特质,耐人寻味。

    大自然并没有给予西部人民太多的恩惠,而时常带给他们一些突如其来、令人始料未及的灾难。烈日炙烤下的荒漠中,水源极为有限,干旱缺水随时会要了牛仔和旅客们的命。而旅途中的每一次涉水渡河,也让人们为他们捏了一把汗,因为为数不少的人们在过河时溺死、被蛰伏于水中的毒蛇攻击,更何况他们还要驾驭自己的坐骑,率领几千头的牛一一过河。蝗虫的不期而至,吞噬了所经过的一切庄稼、植物,也将牛仔们身上的衣服啃啮得支离破碎。蜈蚣、毒蛇、灰熊的攻击,不但威胁着牛仔们的健康,更时刻带来死亡的隐患……真是险象环生,惊心动魄。

    如果说,自然灾害是人类无能为力、不可避免的,那么,边界上的纷争和战斗就令人痛心和扼腕叹息。这些牛仔与印第安人、墨西哥人以及不法分子的斗争,是那个年代动荡社会的真实写照。不同文明、文化和观念之间的冲撞,势必要付出残酷的、惨痛的血与肉的代价。面对手足同胞的苦难、被害,各个种族和势力之间,采取的是冤冤相报,用斗争发泄心头的悲痛和愤慨。归根结底,其根源是不同民族、地域、文化之间的误会和不解。正如迪茨在印第安人的营地中,双手抱着孩子,意图将孩子归还给其亲人时,却被一个印第安小伙子刺杀身亡。看似永无休止的争夺和伤害,其实并非出于对血腥与暴力的嗜好和崇拜,而是出于对和平与安定的向往和追求。

    旅途都有起点和终点。这次旅途的起点是得克萨斯,是对寻找更好生活条件和环境的希冀;终点是蒙大拿,是对人生和事业的崇高追求;从得克萨斯到蒙大拿的过程,是每一个人成长的过程。

    这次旅途有遇难者,有幸存者;有失败者,有成功者。但是仅仅凭他们的理想和信念,就足以使他们每一个人永远地活在人们心中。

    《孤独鸽》是一个关于的故事,是一本冒险小说,是一部史诗作品,让人笑,让人哭,让人难忘。无论是英雄还是强盗,女还是淑女,土著还是殖民者,作者都赋予了他们或传奇、或真实的经历。成功地塑造了这些人物形象是作品的最大亮点,但我们不难看出,作者真正的用意是对人民和历史的观照,以此来唤醒人们对自然的尊重、敬畏,促进人们对文化的宽容、理解和鼓励人们对生活和生命的热

    小说中旅途结束了,虽然旅途并不怎么顺利,帽子溪牲口公司“不在蒙大拿的那部分”也被“埋葬了”,但正如T。K。惠普尔《对大地的思考》中所说的:“整个美国位于荒原之路的尽头,而我们的过去并不是已死亡的过去,它仍然活在我们心中。我们的祖先文明气质在,粗犷豪放在外。我们生活在他们创造的文明之中,但是荒原仍滞留在我们的心深处。他们当年所梦想的,我们已生活在其中,他们当年的生活,我们在梦中怀念。”人类的神旅途却永远没有止境,它需要我们对前景的憧憬和梦想,也需要我们对过去的回顾与怀念。

    (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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