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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奈保尔《抵达之谜》梗概+原文摘选+读后感[ 文学鉴赏 ]

    文学鉴赏 时间:04-15 热度: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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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内容:

    【作品提要】

    1950年,就在我18岁生日前几天,我从特立尼达出发,坐飞机来到纽约,然后坐海船去英格兰的南安普顿,随后来到伦敦,住在厄尔斯考特公寓,在那里认识了安吉拉和房东哈丁夫妇。几年之后,我成了一名作家,为了写游记我开始旅行。20年的时间里我多次重返家乡特立尼达,在加勒比海地区的其他国家和美国纽约甚至非洲等地都做过短暂停留。

    1970年,我在英格兰的威尔特郡的一座庄园租了一间房子。我每天去散步,看河谷周围的景物。莱斯也在庄园里,他的妻子布伦达同承包商迈克尔私奔到了意大利。没多久迈克尔喜新厌旧,布伦达不得已又回到了庄园。不久,莱斯杀了她。

    住在庄园里,我渐渐了解了庄园主人的生活经历,也了解了管家菲利普斯夫妇、园丁皮顿以及他的妻子和儿子。后来房东因为经济原因,辞退了皮顿。我遇见皮顿时,他已被聘为洗衣房的司机。

    我有一位朋友叫艾伦,他虽自称作家,却始终没有写出书来,后来因过量服用安眠而死去。出租车司机布雷严肃地谈论宗教。菲利普斯先生突然去世后,他夫人独揽庄园事务。我得了窒息症,被送进医院。

    不久,妹妹去世。我回到特立尼达参加妹妹的葬礼。

    【作品选录】

    在那里,有另一些人把那条峡谷和大车道看成是一个没有衰败的地方。一天我去散步,经过那些古老的农场建筑,经过山榉树下那些新近乱丢的东西,白垩坑中的余火,向上走向那片新生的树林,这时我看见远处有一个人影。

    在散步中我惯于孤独。在这样距离的一个人影,可以预期我再向前走十或十五分钟就会遇到那个人,那样可能会完全糟蹋了我的工间散步,也把回去的散步毁了(因为遇见的那个人本身可能也会朝回走,通常是到这条大车道尽头停着的一辆小汽车那里,在那儿,大车道与一条公路交汇)。因此,如果我看见一个人正在走近的话,我宁可放弃散步,转身回去。

    然而,这次我却没有那么做。我正在走向的那个人,后来发现是一个中年女人。她个子相当瘦小,在远处,特别是在天空的映衬下看见她的时候,她看上去使人印象深刻;人站在空旷之中就是比较扎眼。我们还没有走到一块她就先朝我打招呼了,她显得随和大方;我们站住说起话来。她是个来自什鲁顿的打工女人。她说,在她住在埃姆斯伯里的时候就经常像我们现在这样散步了。她现在出来是为了寻找鹿,所以我们不约而同到了这儿。她说她已经琢磨出来那些鹿逃跑的路线;她大致知道它们在哪儿穿过了公路。这真是不同寻常,这个鹿竟然在这样一块土地上幸存了下来,这块土地三面被繁忙的公路包围着,而另一面是军队的火炮射击场。

    在这个女人的眼里没有任何的衰败。那些丘陵、道路和鹿: 自然界的神奇一如既往,依然可以被人们达到。

    在那位农场老经理的眼里,也没有任何衰败可言。一天我看见他骑在一匹马背上,走在那条大车道上升的延伸部分,他的两侧,一面是树林,一面是没有树林的田野或者牧场,前面是那座有云雀的小山和那座山顶上有古墓的小山。从前,他坐着那辆兰德—罗佛尔汽车巡视的时候,很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但是现在他退休了,能够闲逛了;而他骑着一匹马,更是一副悠闲的气派。

    那是一匹高头大马,漂亮,通体为白或浅灰,点缀着枣红的斑点。这家伙是一匹不好侍弄的马,他说。这马是他女儿送给他的礼物。他女儿已经结婚搬走,住在格罗斯特郡。他说的就是这些事情: 他的女儿(对马很好)和她的作为礼物的马(那头畜生,并不给她惹麻烦)。

    他的郊区房子就在那条古老的大车道边上;他的井井有条的花园;他的女儿长大成人了走了;现在空空落落的日子。他的时间过去得多快呀!一个人一辈子的时间过去得多快呀!这么快,事实上,只可能在正常的范围之去目睹、去理解两三个连续的活跃的生命周期。

    这并不是我遇见他时头脑中所想的事情。我遇见他骑着马的时候,他正发现很难驾驭那匹马——于是他下了马,休息一下,跟我谈话——我这时首先想到的只是,看来某人说得不错: 在过了一辈子忙忙碌碌、消耗很多力体力的生活之后,退休的人上年纪特别快。他已经上了年纪,已经变得弯腰驼背;他走路动作僵硬(那种走路的样子,在我最初看见他的时候,认为他是一个农夫“作风”的典型,我以为我看见了“农夫的走路相”)。

    另一个想法,是一个人的活动周期、他做事的时期何其短暂。这种想法是后来在我心里冒出来的,那时我已经离开了这个庄园和我的小屋,那时我生活的第二个部分结束了。我自己开始感觉到,力和活动不再是完全听从我指挥的东西,上天给予每一个人一定数量的力,当这种力用尽的时候,就是用尽了。这些思想我并不是在很多年以后才产生的,而是在我看见这位经理骑在那匹不听话的高头大马背上的时候,在我看到我们之间在年龄、力和生活前景上的差距时产生的。但是中年,或者与它相连的衰退,常常突然降临到某个人的身上;而中年已经突然降临到我的身上,正如在我看来老年突然降临到那个老经理身上一样。

    我常常喜欢听这位老经理议论那些农场的新人。那时候我就会说——更多的是由于对他的尊敬,因为我把他看做是来自我的过去的什么人,而不是因为我了解我看到的周围农场的一切——我多么希望一切还是他掌权时的那个样子。但是他并不感兴趣。于是这种结无言地保持下去,而且我的看法也完全正确。因为最终,在经过两个严酷、干旱的夏天之后,这种新的改革冒险很神秘地(至少对我来说是如此)失败了,那两个夏天气候如此恶劣,连那棵每年在我的小屋外总是开满了鲜花的老橘树也枯死了。

    就在其中一场干旱期间,我在公汽车上,听见布雷,也就是那个开出租车的人说——不应该把水引来给牛喝,而应该把牛转移到有水的地方去,也许该转移到威尔士去!这种新的改革冒险的规模、风格和声誉就是如此。我不知道是否发生了那样的事情,或者那只是当地人兴奋的夸张。然而,很快,这就变得无关紧要了。这场改革冒险失败了。而且就连这场失败——这是一场很大的失败,它影响了很多人的生活,影响了无数英亩土地最终的外表——也是静悄悄地发生的。

    那还是在我知道出现了这场失败之前一段时候。各种机械在那里;牛在那里;人们坐着他们的小汽车开来开去;一些大卡车从那个金属围墙的谷仓拉走粮食。但是渐渐地,这场失败,这种发生在中心的大撤退,开始显露出来。

    那个紧挨着谷仓的用预制件盖的牛棚,被人打开了,前后门大开,以便清理它的牛粪和干草;然后它就那么保持开放着,干干净净(虽然还有污迹),空空荡荡的: 一个个的分隔间,水泥地上有一条条的管道、沟槽,围墙的板条把光分成一条条的光道,使光辐射向很多个角度,给牛棚一种部的光亮。那个新的挤楼或挤厅被人拆掉了。它盖起来的时间那么短,它的水泥平台——完全保留着——在小山边上依然那么簇新扎眼。它就像杰克的温室;那个建筑也只剩下水泥地面了。

    在这里,盖房子的规模,再次搞得太大了,对人们来说规模太大了。需要被人们夸大了,产生了分歧,留下了一片废墟。一个空荡荡的牛棚,最终可能会被拆掉,卖到别的地方去;一台挤机无疑已经被卖掉了,留下的只有一片水泥地。现在在空旷中那么小,那片水泥地,在那里挤机曾经嗡嗡嘶嘶地响着,各种仪表不断检测着这项那项指标;同时身上溅有牛粪的牛在特定的时间被赶进铁栏杆围成的通道,带着好奇的平静等待着把水交给机器,然后在放牛人的吆喝声(这个挤仪式中仅有的人类剩余物)中被赶到小山上去。

    那些牛本身最终也消失了。有一些会被卖掉;但是无论被卖掉与否,在那些牛身上该发生的事情总会发生,当人们觉得它们的时候已到: 一牛总是定期被装上罩起来的运输车,拉到屠宰场去。

    我曾经看见那些小山脚下,牛背后是高高的天空,它们低着头在吃草,或者带着胆怯的兴趣看着这个从旁边经过的男人。它们看上去很像我童年时代在特立尼达的炼罐头商标画上认识的那些牛: 对于我来说是极漫的心灵历程的一个结果,是一个孩子对于另一个地方的美丽想象,当我在那些丘陵上看见它的时候,就好像是我一向就熟悉的东西。我曾经看见过那些大眼睛,那些偶然温和地乱跑的牛,在它们的牧场里,它们跟着这个散步的男人,以为他给它们带来了什么好吃的东西,或者要领它们去干它们已经被训练得喜欢的事情。我曾经看见那些大大的、潮湿的黑鼻子,放在夹在耳朵上的金属香囊里的防蝇剂,它们摆动着耳朵好像打着沉重的扇子。一个人能够看到他看过的东西。对于不真实的,他没有见过的东西,则比较难以想象。

    我是用了一些时间才发现,虽然牛是来自那些下了小牛的母牛的,但是却看不见一头小牛,除了几头病得很重的小牛: 小小的,好像一些能移动的黑白相间或棕白相间的小麻袋趴在干草上,这些小东西看上去似乎刚刚出生不久。没有一头母牛和自己的小牛在一起。既没有哞哞叫着的牛,像格雷的《挽歌》中写到的那样,漫步在这里的牧场上;也没有“沉静的”牛哞哞叫着,像《荒村》里描写的那样,在四合的夜幕中去和它们的小牛会合。

    一些特别美的图画,同时,还有那些诗行,真堪与炼商标上的那些理想的牛相匹配。它特别优美,是因为(虽然我很了解那种“沉静”——很可,十分恰当的词汇——我也知道让小牛躺下过夜的仪式)在我们的海岛上没有那样的牛。我们没有这样的气候,这样的牧场;那个海岛被人开发是为了种植甘蔗的。但是那里有牛。我们家族的一些成员,像别的乡下人一样,养了一两头牛,为了得到牛,为了,为了宗教。

    我们是处在古老的亚利安牛崇拜的末期,这种牛崇拜给人以牛,没有它,在一些气候和土地条件下,人们的生活会更加艰难。这种崇拜是我们的祖先从当农民的印度带来的;在我还是一个小孩的时候,正是为了这个缘故,同时也为了它与那无比遥远的过去的联系,我们依然崇拜这种思想。在我们当中,刚下了小牛的母牛的初几乎是神圣的。一种用这种营养很丰富的牛做成的特殊的甜食,由牛的主人送给亲朋好友,分成很小的一份份送人,就好像从宗教仪式上得来的圣物。

    我们的很少几头牛(也许像格雷或哥尔德斯密斯的牛一样)比起这些丘陵上的健康、高大的牲畜来只是一些可怜的东西。但是这些丘陵上的牲畜,虽然有它们的美丽,却没有那种神圣,没有那种人们经常给予的照顾,在我小时候,我认为那是牛所需要的。这些关在有栏杆的牧场或者水草牧场上的牛,有一些数字烙在它们的部。从出生就毫无神圣可言,到死也没有半点神圣;只有被帆布盖住的运输车。有时候,就像一度在杰克小屋后面那个被遗弃的长满青苔的院子里的情况,有一些信号表明,辅助授或怀出了病: 那时有些日子,就会把长得怪模怪样的牛关在那里,与那些健康的牲畜隔离开。那些长相奇怪的牛,身上有额外的肌肉和(那种黑白相间的弗里斯兰图案)悬挂在身体中间,就好像从分成两半的牛模子缝隙中漏出来的牛材料。

    而现在,随着那些牛的消失,在这个农场(它的生活在这位外来者看来似乎毫无改变,一切循规蹈矩,照章进行)周围的丘陵上,在那些旧的和新的小径和道路上,出现了片刻的停滞和中止。那里以往曾经生机勃勃充满活力;而现在则有了比以往更多的废墟。

    这个庄园,我生活于其土地之上,它的很多房间都关闭了;这个庄园的一些花园;树林密布的果园;那里的儿童之家,有着圆锥形的茅草屋顶,那些茅草正在腐烂,在一个地方,潮湿的芦苇的粗秆从铁丝网当中滑出来;在底部造成一个和成片的芦苇成对角线的效果;碾压场已经不是碾压场或农家住宅了;那个旧谷仓有着双层金字塔屋顶。

    在那座翻建过的教堂那面,那些旧的农场建筑已经被拆掉,被那个预制件棚子代替了,那棚子现在空着;在通往牛场的入口处,那个圆形银凸镜,使人想起那里从前车来人往的情形。那栋粉农舍,有着带绿污点的茅草顶和屋顶上日益破碎的干草野鸡;它的花园现在成了一片荒地。那个新的谷仓和新的半板条牛棚,坐落在那座有松树和山榉防风林带的小山顶上,自从我初次看见那些树以来,它们已经长大了很多。在小山脚下,那座有着厚木板墙的青贮饲料窖挨着挖掘过的山脚,那些木板涂着烟油;那些轮胎扔在周围,那么大量的轮胎都是从经营这类东西的人那儿买进的,那些轮胎在无数道路上经过千万英里的奔波都磨得平平的;那些挖掘出来的鹅石,高高低低的,呈白垩,周围长满了野草。

    而这些都坐落在一些更古老的废墟之间。那些矮小的旧农场建筑,也许是来自上个世纪,远到右边小山脚那儿被茂盛的草木遮盖的小路的尽头;还有所有那些农场建筑,旧的或者十分古老的,在杰克的小屋后面。沿着那条大车道则是那些蜂箱;那个房子形状的旧干草堆;那座古老的石头房子,孤零零的残垣断壁,被树木包围着,那些树在我初次看见它们的时候就很高大,掩映着这片废墟,现在又有十年过去了: 植物的天就是不断前进,而石头不可动摇。

    在另一个方向的小径上,远离那位老经理的兰德—罗佛尔汽车的巡视路线: 那些巨大的瑞士干草卷依然堆在树林(已经长得多么大了!)和云雀山之间的空地上,还有那些山顶的古墓,那些丘陵的突起部看上去似乎背靠着蓝天: 那些干草卷现在像泥土一样黑,像大车道另一端的那些更陈旧的草捆一样了,那些旧的干草捆在那千疮百孔的塑料布下面,的确已经变成了泥土。从青草到干草,再到泥土。

    我自己在这里的时间正在走向终结,我在这个庄园小屋和这个峡谷的特殊部分的时间,我的观察与学的第二个童年,我的第二段生活,正在走向终结,它距离我的第一段生活竟是如此遥远。

    我几乎从一开始就在试图使自己为这个终结做好准备。在那河岸上壮丽而令人惊喜的第一个春天之后——那新生的芦苇,那清澈到水晶般透明的河水(“清透了”,正像我学会说的那样),但那水又澄碧而幽蓝,蕴藏着无数的暗示,它那迷惑人的深处,倒映出两岸茂密而多汁的生物,特别是树下那些欣欣向荣的植物——在第一个春天之后我常常说:“至少我在这里度过了一个春天。”然后我说:“至少我在这里度过了一个春天和一个夏天。”然后:“至少我在这里已经度过了一年。”于是就这么继续下去,随着斗转星移,一年年岁月流逝。直到时间开始缩短,体验本身开始变化: 新的季节再也不真正新鲜,它带来的新体验越来越少,而更多的是使人想起一些旧日的体验。人已经开始把逝去的岁月码放在一边,以便计算它们,以便在这种计算和积累中得到快乐。

    一个秋天的下午,当我散步走过杰克的陈旧小屋和那个被抛弃的旧农家庭院的时候,我有点轻微的气闷。当我绕过那个拐角,走过那个农家庭院,把山榉树下乱糟糟的金属线和厚木板抛在后面的时候,那阵憋气已经过去了。(不是靠近火坑的那些白桦树;它们在那条路的另一边。这些山榉在那个农家庭院的边上,这些大树现在正当盛年,它们最下面的树枝很低,在夏天里给人们提供了一片绝妙的树,凉爽宜人,密匝匝,这使我想起了乔治·博罗和他在《吉卜赛男人》及《莱文格罗》中写到的漫游)走过了那片山榉和那个农场,走在熟悉的绿草如茵的背静小路上,我的呼吸又开始舒畅自如起来。我想这是某种焦躁,某种弥漫在那个农家庭院周围空气中的东西,某种正在过去的过敏反应,我回家以后也没有对它采取什么措施。然而那天晚上,那种气闷的感觉又回来了。它好像是走近杰克小屋的那个时刻的继续;但是这次它一直伴随着我,有两三个小时我都感到非常难受。

    正是这种难受的感觉,毁掉了我心中保留下来的任何年轻的东西(过去保留得还很多),消耗掉我的力,并且在我康复期间,推着我一周周地,一月月地,步入了中年。

    对我来说,这同时也就是这个庄园小屋的结束。那些丘陵,那些高地,那条河和它的河岸——地理在这里十分简单。那些丘陵中的水干了,流到了那条河里。雨后,在防风林带旁边的石板路上,有一些布满石的小溪,我曾经细心地观察它们在柏油路和路边的青草之间流淌,流向公路,然后流过路面或者穿过涵洞,流向那条河。一些这样的小溪,载着山榉的果实,有时是新鲜的,有时是老的,在雨后从我的厨房门前流过;一路留下无数小小潮水的残骸,几乎都是山榉果实的碎片。我的小屋挺凉。那结实的石头和燧石的墙壁我很喜——特别是因为这石头的温暖颜——把这凉保持在部。那些环绕着这所小屋的山榉树也使光不会照射进来。即使在夏天它也绝不会变热;即使在那个使开花的老橘树枯死的干旱夏天,在夜晚我也需要热气。

    这个地方的美,使我心中产生了对它强烈的,强烈得超过我所熟悉的任何其他地方,它已经使我在这里待得太久。我的健康已经受到了损伤。但是无论那时还是现在,我都不能说我对此十分在意。这里总是有某种交换某种补偿。对于我,对于作家的天赋和自由,这里有的是写作生活的艰辛和种种失望,还有这种远离故乡的生活;对于那种失落,对于没有任何属于我自己的地方,这里有的是这种在威尔特郡的第二次生活的赐予,是第二个、也是更幸福的童年,有的是这种自然万物知识的第二次抵达,加上在这树林中实现了童年时代的拥有一个安全家园的梦。但是这里也有小屋的寒冷,有那壮丽的河岸特有的潮湿与雾气;还有对这个人来说正在降临的疾病,因为他发现或继承了一个虚弱的肺。

    不久以前我又开始出去散步了。我正在努力写一本很厚的书。在这种劳动的某一个阶段,神上的力和体力上的力变成了一回事: 一种力的使用同时就在损耗着另一种力。而当我充分恢复的时候,我的绝大多数力都用在了我的书上。

    我也很难过地准备要离开了。就在几英里以外,在一个干燥的丘陵上,我正在把两间无主的农舍改造成我的家。在一个有着很古老名字的旧农庄的土地上,大约八十年前有人盖起了这些小屋。那个古老的村庄已经消失了;除了一些平整的地盘,一些小小的绿平台或者台地,这个村子什么也没有留下,这些台地彼此挨得很近,坐落在草原上。在我自己盖房子劳动的过程里,在这里挖出了一些上个世纪的古老砖墙和砖砌的地基,还有一些古老厕所的黑土——周围都有平滑的绿斜坡——而我原来以为只有白垩土。

    那是些劳动者房子的围墙和地基: 一些世世代代生活在这块地方的农业劳动者。甚至就在我正在翻建的两间农舍里(这些小屋是本世纪初在那个古老村庄的地基和碎片上面盖的),好多代的劳动者,或者很多不同的人,都曾经生活过。现在我,一个外来者,正在把这块土地的外表略微改变一些,我正在做着我以往曾意识到别人正在做的事情,在创造一个潜在的废墟。

    (邹海仑、蔡曙光、张杰译)

    注释:

    指托马斯·格雷(1717—1771),英国诗人,著有长诗《墓园挽歌》。

    指奥利弗·哥尔德斯密斯(1730—1774),英国18世纪中叶的杰出散文家、诗人、戏剧家,著有诗作《荒村》。

    乔治·博罗(1803—1881),英国旅行家、语言学家和散文家。曾经长期迹乡间,《莱文格罗》和《吉卜赛男人》就是他根据自己的见闻写成的。

    【赏析】

    与以往的作品不同,《抵达之谜》以全新的面貌呈现在读者面前,显得很“另类”: 说是游记却又不单单是游记,说是散文容却大于散文,说是小说却又不完全是小说,大量的回忆、议论穿插于文中,哲思与现实并置,现实与历史对话,可以说是奈保尔最复杂的一部作品。

    坦白地讲,这是一部节奏徐缓的小说,主题是变化、衰败与死亡。作品描述了大英帝国乡村庄园里,每日每时都发生着的不起眼的变化,正是这些细微的变化最终导致了重大的变化,甚至是整个社会的剧变。《抵达之谜》要表达的是:“世界是处于流动变化中的思想: 创造之鼓在上帝的右手之中,而毁灭之火在他的左手之中。”而连接这创造与毁灭的正是那无休无止的变化,“变化是万古常新持续不断的”,恰如“天街小雨润如酥,草遥看近却无”。“我”在这个峡谷中出现,在这个庄园的小屋中出现,同样属于变化:“虽然这个峡谷的生活对我来说才刚刚开始,但我也是走在一条把我以往所从事的事情结束掉的路上。”

    事物都在变化,事物也总要衰败直至死亡。这是不争的事实。不过,一个成熟的人,总要“学会事物都在变化的思想”,“学会适应事物总要衰败的思想”,“学会适应死亡的思想”。在这部稍显沉闷郁的小说中,死亡似乎是每一个人物的命运,他们或死于非命,或死于疾病。在第一部分《杰克的花园》中,布伦达被丈夫杀死,杰克在自己的花园中死于肺癌;第四部分《乌鸦》写的也是死亡: 作家艾伦死于服用安眠过量,菲利普斯死于疾病,老菲利普斯的表弟被汽车撞死,作者甚至用妹妹的死亡仪式来结束小说,以加深主题。

    从殖民地来到昔日的宗主国,作者本期望在这里重温大英帝国的辉煌。然而,他看到的却是: 破败的农场,被遗弃的建筑,脱落的瓦片,锈迹斑斑的波纹铁,歪七扭八的金属制品,废弃的蜂房和大篷车,腐烂的草垛。作为一位旅居此地的人,“一个来自另一个半球,另一种背景的人,在人生当中,来到了一个半被遗弃的庄园的一个小屋里休息”,今非昔比,感慨万千。庄园里的工人杰克是个仪态严肃、自我期许颇高的人,作者把他看成是一个完全适应这里景物的男子汉,然而他却也不过是“往昔的一个遗迹”,如同他那痴呆的老岳父。作者以自己的经历见证了这个帝国部透出的衰败。正如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辞所言:“他以看似浅显随意的观察,勾画出古老殖民统治文化悄然溃落,以及欧洲地区改朝换代的冷酷景象。”

    尽管如此,作者并没有完全失望。虽然有这么多废墟,然而这里仍不失为一个洒满历史之光的地方。“我喜欢这种衰败,就像他现在这个样子。他并没有给我一种愿望,要去进行修剪树枝、除草或者进行整理、再造。很清楚,它不会延续下去了。但是当他还在延续的时候,它就是一种完美。”

    或许他认为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崭新的地方,或许是因为“这些世界处于衰败之中的思想,世界经常处于变化之中的思想,以及人生短促的思想,使得许多事物都变得让人可以接受”。总之,“我”在这个走向式微的庄园的土地上散步的时候,“我发现了一种完全适应我的脾气和追求的自然之美”。

    并非仅仅“我”一个人作此感想。一次“我”在散步时遇到一位来自什鲁顿的打工女人,她正在寻找幸存的鹿,“在这个女人的眼睛里没有任何的衰败”。“在那位农场老经理的眼里,也没有任何衰败可言”。

    作者在描述庄园、农场颓败的同时,还道出了自己的心理感受。“我自己在这里的时间正在走向终结。”当作者散步走过杰克的陈旧小屋和那个被抛弃的旧庭院时,他感到“气闷”、“憋气”、“焦躁”、“难受”。“正是这种难受的感觉,毁掉了我心中保留下来的任何年轻的东西,消耗掉我的力”,“对我来说,这同时也就是这个庄园小屋的结束。”然而,就在这似乎将作结语的叙述之后,作者又写道:“这个地方的美,使我心中产生了对它强烈的,强烈得超过我所熟悉的任何其他地方,它已经使我在这里呆得太久。对于我,对于作家的天赋和自由,这里有的是写作生活的艰辛和种种失望,还有这种远离故乡的生活;对于那种失落,对于没有任何属于我自己的地方,这里有的是这种在威尔特郡的第二次生活的赐予,是第二个、也是更幸福的童年,有的是这种自然万物知识的第二次抵达,加上在这树林中实现了童年时代的拥有一个安全家园的梦。”一方面,作者苦苦寻求的正在渐渐衰败,曾经恢宏的帝国现在已渐渐变成历史;另一方面,正是在这渐渐衰败的景象当中,作者却感到了无比的欢快,找到了一种再生的感觉。或许正是这种矛盾、这种尴尬才是作者所要表达的感受吧。

    尽管作品大篇幅地写了英国乡村景物,然而它绝不是田园牧歌,而是渗透着忧郁和悲伤的灵魂求索。奈保尔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就曾说过:“我认为世界是动荡不安的,总是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我没有天堂的观念,也没有上帝的观念。”

    纪实与虚构的交错是《抵达之谜》最突出的艺术特。作者将虚构的故事、真实的叙述、自传文字浑然天成地融合在一起,显示了他高超的叙事技巧。在作品当中,我们根本无从分辨哪些是作者虚构的故事,而哪些又是作者自己的亲身经历。《抵达之谜》的叙述者的经历与奈保尔自己的生活经历相仿: 奈保尔早年在英国海外殖民地生活,青年时期到牛津大学求学,然后怀着成为作家的愿望四处漂泊,老年后,居住在英国乡间,反思着自己昔日的生活,体察着自己与英国文化之间的关系,寻找着自己的神家园。写此书时,奈保尔与妻子恰好居住在英国西部威尔特郡乡村别墅里,因此评论家们认为此书是一部稍加掩饰的自传。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斯通先生与骑士伙伴》完全以英国为背景外,奈保尔很少在其他作品中出现有关英国的文字。而在《抵达之谜》中,作者却倾其笔力描绘了他从特立尼达到英国的大转移和在英国南部一个有着殖民背景的庄园里的静居生活,“像一位研究丛林深处某个迄今尚未探索的自然部落的人类学家一样探访英国的现实”。他采用一种貌似纪实的文体,将一个地区的社会风貌、文化特点、人物生活及其命运塑造成块垒状的故事组合,并穿插叙述者自身的生活经历,从而演绎出某种更为普遍的意义。这种既独立又关联的故事集合,在一个小整体的叙事结束后还会引发出更大的问题,所以更容易牵引读者的阅读兴趣,而对读者心灵的触动也更为深刻。

    (贾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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