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位于 的农村宅基地(以下简称“转让地”),该宅基地的具体情况如下:
地理位置: 行政区划: 地号: 面积:
鉴于乙方有意受让该宅基地,并用于合法用途。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该宅基地永久转让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宅基地的基本情况
甲方确认其拥有完整、合法的权利将转让地永久转让给乙方,转让地的详细情况如下:
地理位置: 行政区划: 地号: 面积:
第二条 宅基地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 经双方协商一致,转让地的永久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 %,即人民币(大写) (¥),作为定金。
3. 余款人民币(大写) (¥)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三条 权属转移及手续办理
1. 甲方应于收到全部转让款之日起 日内,协助乙方办理转让地的权属转移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登记、税费缴纳等。
2. 甲方承诺确保转让地无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法律瑕疵。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转让地存在任何权利瑕疵,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保证对转让地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和授权,以签署和执行本合同。
2. 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并在获得转让地后,依法使用和维护转让地。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协助乙方办理权属转移手续,或转让地存在任何权利瑕疵,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未付款项千分之 的滞纳金。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条款。
2. 在履行本合同时,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可予终止。
3.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