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电车租赁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名称:【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人:【甲方联系人】
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名称:【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一家拥有闲置电车资源的公司,乙方是一家需要使用电车进行业务的公司,基于友好合作,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内容
1.1 甲方同意将其闲置电车租赁给乙方,供乙方使用。
1.2 租赁的电车种类、数量、规格等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电车清单及规格》,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3 租赁期限为【租赁期限】,租赁起始日期为【租赁起始日期】,租赁终止日期为【租赁终止日期】。
1.4 甲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保持闲置电车的正常状态,并为其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二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租金:
【支付方式】:乙方每【支付周期】支付【租金金额】的租金。
2.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使用限制及责任
3.1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应妥善使用闲置电车,严禁超载、超速、乱停车等违规操作。
3.2 乙方应对租赁的电车负有保管责任,对电车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3.3 如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电车进行维修、改装或其他操作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第四条 保险
4.1 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为闲置电车购买相应的保险,保障电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4.2 如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电车损失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5.2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的义务,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六条 解除合同
6.1 乙方提前【提前解除期限】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6.2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合同条款,经对方书面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2)因不可抗力等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解释与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7.2 如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 合同生效与变更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的变更、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合同如需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