钣金展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购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供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鉴于甲方有意采购钣金展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以诚信、公平、互惠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商品信息
1.1 商品名称:钣金展柜
1.2 商品规格:
1.3 商品数量:
1.4 商品单价:
1.5 商品总价:
二、交货时间与方式
2.1 交货时间:甲方与乙方确认后的具体交货日期。
2.2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3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安排运输及配送等相关事宜。
三、支付方式
3.1 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货款。
(1)预付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签订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2)尾款:甲方在收到乙方交货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
四、品质要求
4.1 商品品质:钣金展柜应符合**相关标准,无任何质量瑕疵。
4.2 品质保证期:乙方保证钣金展柜在交货日期起的12个月内免费修理,任何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都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合作保密
5.1 保密义务: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产品、客户等信息均应保密。
5.2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对另一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6.1 合同解除:若一方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6.2 违约赔偿:违约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
7.1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对于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提交仲裁:若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八、其他事项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8.2 本合同的附加条款、补充协议等,应以书面形式签署。
8.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执行。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