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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租赁合同
(示范文本)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住址/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住址/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位于 的车库使用权,现愿意将该车库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该车库用于停放车辆及存储相关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车库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车库基本情况
1.1 车库位置: 。
1.2 车库面积: 平方米。
1.3 车库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车库门、照明设施、电源插座等。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租赁期满,如双方未续签合同,乙方应将车库及其附属设施完好无损地交还甲方。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整(¥ 元),按 年 支付。
3.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应于到期日前 日内支付。
第四条 车库的使用
4.1 乙方仅可将车库用于停放车辆及存储相关物品,不得擅自改变车库用途。
4.2 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而产生的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3 乙方应对车库内的车辆及物品进行妥善保管,甲方不对乙方车辆或物品的丢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维修及保养
5.1 乙方应保持车库整洁,并负责车库的日常维护和小修。
5.2 如车库出现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维修。
第六条 保险
乙方应自行投保相应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保险、财产保险等,以保障自身权益。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7.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库,并不退还已收取的租金:
-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使用用途;
- 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改正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整(¥ 元);
8.2 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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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此示范文本仅供参考,具体租赁条款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签署任何法律文件之前,请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