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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服务合同书
合同背景
在医疗行业中,医疗服务合同是连接医疗机构与患者的重要法律关系。门诊医疗服务合同是指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就门诊诊断、治疗及相关服务所达成的契约。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并为可能出现的争议提供解决依据。
合同订立
要约邀请
医疗机构通过开业、发布广告等行为,向公众传达其具备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意愿,构成要约邀请。此行为表明医疗机构身份,并暗示愿意与潜在患者建立医疗服务合同关系。
要约与承诺
患者通过挂号行为向医疗机构发出要约,即表达与医疗机构订立医疗服务合同的意向。医疗机构接受患者的挂号费并提供挂号单的行为,则构成对患者要约的承诺。自这一刻起,普通门诊医疗服务合同成立。
合同内容
服务范围
医疗机构同意为患者提供约定的门诊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诊断、常规治疗、健康咨询等。特殊服务项目需另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
医疗费用
患者同意按照医疗机构公示的标准支付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药品费、检查费等。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应在合同中详细规定。
医疗记录
医疗机构负责妥善保存患者的医疗记录,包括病历、检验报告、处方等,患者有权要求复制或获取这些记录。
保密义务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情予以保密,除非得到患者事先的书面同意或依据法律规定披露。
合同变更与解除
双方协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单方解除
在特定情况下,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根据违约程度选择解除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合同解释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律管辖,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争议解决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附则
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约定的医疗服务完成之日止。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补充条款
双方可以另行书面协议补充本合同条款,但不得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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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上述范文是一个基本模板,实际合同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调整。同时,在签署任何法律文件之前,请务必咨询专业法律顾问,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并保护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