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塔吊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合法产权的塔吊设备,乙方因工程需要拟向甲方租赁该设备,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塔吊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塔吊设备情况
1.1 甲方同意将以下塔吊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出租给乙方使用:
设备名称:塔吊
型号:
数量:
设备状况:新/旧(具体描述设备的新旧程度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交付
2.1 租赁期限自塔吊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计算,至乙方工程结束并归还塔吊设备之日止。
2.2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 日内将租赁设备交付至乙方指定的工地现场,并由双方签署《设备交接清单》。
第三条:设备安装、验收与运行
3.1 甲方负责提供基础制作图纸和技术资料,并协助乙方完成塔吊的安装。
3.2 安装工作由乙方负责,拆立塔、装卸车的机械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安装完毕后,乙方应组织验收工作,并承担全部验收费用。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4.1 租赁设备的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租金按月结算。
4.2 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
4.3 若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金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
第五条: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行
5.1 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服务,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5.2 乙方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并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六条:保险与风险责任
6.1 乙方应负责购买租赁设备的全额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财产险、第三方责任险等。
6.2 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设备的保管责任,如发生丢失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7.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条款。
7.2 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但需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9.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以上为新版塔吊租赁合同的范文,甲乙双方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合同一旦签署,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