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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租房三方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 ZJ-RZ-20240605
签订日期: 2024年6月5日
甲方(出租人): 张先生
住址: 北京市朝阳区幸福大街1号
身份证号: 110105198001010001
乙方(承租人): 李女士
住址: 上海***宁区虹桥路2号
身份证号: 310105199512310001
丙方(中介机构): 安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住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CBD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C5R7H8K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乙方和丙方就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幸福大街1号,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户型为两室一厅一卫,房屋性质为住宅。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该房屋的用途为居住使用,不得用于任何非法活动或者违反公共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 该房屋租赁期限共两年,自2024年6月5日起至2026年6月4日止。
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若乙方需续租,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按季度支付,首次租金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
2. 租金递增:第一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每年租金递增5%,即第二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捌仟肆佰元整(¥8,400)。
3.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并保留转账凭证。
第五条 维修和保养
乙方应保持房屋整洁卫生,并对正常使用下的损耗进行维修,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修复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经三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者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外两方解除本合同:
1. 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2. 对方发生重大变故,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同能力的。
第八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延迟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附加文件
本合同中可以附加必要的文件和证明,如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以增加合同的可靠性和证据性。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张先生 乙方(签字):李女士 丙方(盖章):安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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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为示例文本,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实际签署合同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顾问,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