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租用甲方的挖掘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
甲方同意将壹台挖掘机(品牌: ,型号: )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如需继续租用,应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标准: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整(¥ 元),此价格为不含税价。
2.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月开始前5日内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
3. 租金的调整:如因市场因素或其他原因导致租金标准发生变化,双方可以协商调整租金标准。
第四条 挖掘机的使用和维修
1. 乙方应当在约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挖掘机,不得超负荷使用,因超出约定范围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 挖掘机在租赁期内的正常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3.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设备故障或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五条 安全责任
乙方应负责租赁期内挖掘机的安全管理,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第六条 保险
甲方负责购买挖掘机的财产保险,乙方负责购买在租赁期内的第三方责任险。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条款。
2. 在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3. 租赁期满,乙方应将挖掘机归还甲方,并结清所有费用。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