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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合同范本
本房屋维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署: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托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位于【】市【】区(县)【】路(街)【】弄(新村)【】支弄【】号室的房屋(以下简称“房屋”);
鉴于乙方具备相应的房屋维修资质和能力;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房屋进行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维修范围及内容
1.1 甲方同意将坐落于【】市【】区(县)【】路(街)【】弄(新村)【】支弄【】号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维修事宜委托给乙方。
1.2 乙方将甲方提供的首期住房维修基金和房屋出售单位一次性提供的住房维修基金按规定合并存储,专项用于甲方住房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的维修更新。
第二条 维修基金的使用与监督
2.1 甲方同意按照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和出售公有住房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社会化管理的要求,按月向乙方缴付管理费【】元。
2.2 乙方应确保住房维修基金的合理使用,甲方对此负有监督责任。
第三条 非住房维修基金使用的部位或设备
3.1 对不属于住房维修基金使用的部位或设备,乙方应提供优质有偿服务。
3.2 甲方同意按规定支付维修费用,并为乙方修理提供方便(包括公用部位和相邻户室)。
第四条 维修责任
4.1 乙方应对甲方住房维修负责,确保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正常使用。
4.2 共用设备以及共用设施凡属人为损坏的,由损坏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五条 维修基金不足时的支付义务
5.1 甲方同意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住房维修基金不足支付维修费用时,按面积支付住房维修基金。
5.2 如甲方拖延维修基金支付,使乙方不能及时修复房屋和设备的,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份数及生效
6.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管理部门一份。
6.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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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上述范本仅作为参考,具体合同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在签署任何法律文件之前,请务必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