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货物品种、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及合同期限
货物品种为青铜峡市新井煤矿烟煤,运输路程为:青铜峡市新井煤矿到灵武市华电附近煤场。货物运输期限为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
第二条 运输价格、运输方式、结算方式及损耗
运输价格为XX元每吨(不含税),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在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卸完货后,乙方拿有甲方指定收货人出具并签字的过磅单的实收吨位现结。给予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正常损耗为XX公斤,超出正常损耗的每吨按XX元赔付甲方。
第三条 装卸货应注意事项
乙方指定运输车辆在装卸货时必须听从煤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如发生打骂煤场管理人员的现象,甲方取消乙方的运输资格。装完货由甲方安排人员为运输车辆贴封条,乙方运输车辆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四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在运输途中,不得给货物浇水。到达卸货地点后,由甲方安排人员过磅、验收,出具过磅单并签字。验收时,如发现封条有损毁现象,甲方有权扣留该车,查清原因后方可卸车。乙方不承担任何停车费用。
2. 在验收时,如发现有换煤的现象,甲方有权扣留该车,并处以煤炭总价5倍的罚款。甲方不承担任何停车费用,并取消乙方的运输资格。
3. 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装卸场地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4.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的运费。在正常情况下,乙方结不到运费时,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由甲方每天为乙方承担运输总价5%的滞纳金。由甲方引起的运输车辆不能正常装车、卸车,给乙方运输车辆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以上条款,友好合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原告方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此煤炭运输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