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业主):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承包商):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位于月亮山住宅小区10栋102室的住房泥水工程装修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月亮山住宅小区10栋102室住房泥水工程装修。
2. 工程地点:月亮山住宅小区10栋102室。
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墙、砌墙、贴瓷砖、厨房和卫生间泥水事项、包立管道、墙角线铺贴等泥水工程。
二、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 工程总造价: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价格(附材料和人工价格表、施工验收检准),以工程现场实量数量结算。
2. 付款方式:工程完全完工并经甲方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甲方于三十天内支付乙方90%的工程款,余下的10%的工程款为质量保证金。如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或乙方已对质量问题部分进行整改的,甲方需于半年后支付给乙方。
三、施工期限
从2024年6月15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止,共31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或甲方材料不能按时到位,工期将顺延。
四、保修
保修期为半年。保修期内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需进行保修,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如属甲方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除外。
五、责任
1.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检查墙体结构的完整。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指引和甲方的施工标准进行施工(附施工指引和验收标准及甲方和施工现场管理理制度)。
2.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变更施工方案,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消防、工伤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乙方人员工伤意外,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 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工期完成的,按延误天数每天扣罚总工程款的5%。
六、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后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