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来料加工合同范本
甲方(承接方):地址;电话;代表人
乙方(定做方):地址;电话;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产品名称)数量件所需的原材料,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的加工费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所加工成的产品交付乙方。
第二条 交货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原材料,并负责运至车站(或加工地)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个月内结算加工费后将加工后的成品件负责运至交付乙方(乙方负责运费)。
第三条 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数量应与合同约定相符,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有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有权拒绝接受。
第四条 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为元/吨。甲方将来料的产成品运抵乙方工厂,乙方即时支付加工费后卸货。
第五条 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六条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对委托加工的产品的交易价格均有保密义务。甲方不得将交易价格向第三方泄漏,对于泄漏方引起的损失,按造成的实际损失金额赔偿给受损方。
第七条 质量保证
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乙方仅在自身检验能力之内对原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对于乙方不能检验的项目由甲方负责检验并提供该批次原料相应的质量检验报告或提交第三方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甲方负担。如因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有质量问题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对此不负责任。
第八条 包装设计及包装损耗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甲方的包装要求必须能保证产品包装质量完全符合产品标准及运输要求。包装损耗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市场保护
甲方在市场上对产品造假导致市场出现假货经工商部门认定的而给乙方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赔偿。
第十条 宣传审核
若甲方在媒体上以其自身名义对产品进行宣传,宣传内容须经乙方审核。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签字盖章生效,附件及传真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妥时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使得本协议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履行不及时,遭受不可抗力方应在不可抗力事由消除后3日内,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该方可以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1个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在签订来料加工合同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人员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