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鉴于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愿以其所有的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出借,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车辆的基本信息
品牌:
型号:
数量: 台
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第二条 借款金额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
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
抵押车辆评估价值:人民币 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还款方式与利息
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 甲方逾期未还款的,应按日支付逾期罚息,直至还清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3. 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按实际借款期限支付利息。
第五条 抵押条款
1. 甲方自愿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车辆抵押给乙方,作为借款的担保。
2. 甲方保证该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
3.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相关证明文件交由乙方保管。
4.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出售、出租、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检查。
2. 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归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 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3. 在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本息,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 甲方逾期未还款的,除应支付逾期罚息外,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3.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 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部门或单位)留存份。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