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娘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方):【姓名】
乙方(承租方):【姓名】
根据双方的自愿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内容
1.1 甲方同意将乙方作为伴娘出租给乙方参加特定活动(婚礼、派对等)。
1.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对伴娘的安排和指导,保证在活动期间穿着得体、言行得体,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参与相关活动。
二、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活动开始前一天至活动结束日。
2.2 如需提前结束租赁,乙方需提前告知甲方并经过双方协商同意。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赁费用为【金额】,包含伴娘服装、化妆、专业指导等相关费用。
3.2 乙方需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50%的租赁费用作为预付款,余下50%的租赁费用需在活动开始前一周完成支付。
3.3 乙方逾期未支付租赁费用的,甲方有权取消租赁合同并追回已支付的预付款。
四、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2 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活动无法进行的,乙方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租赁费用。
五、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于在租赁期间所接触到的任何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保密信息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六、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解释和适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律为准则。
6.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7.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补充或修改,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合同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