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姓名/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姓名/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下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约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房屋基本信息
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并具备出租条件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的基本信息如下:
(1)房屋地点:
(2)房屋面积:
(3)房屋结构及座向:
(4)房屋使用用途:
(5)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房屋租金:
(1)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
(2)支付方式:每月月底前支付次月的租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支付:(银行转账/现金等);
(3)租金调整:双方一致同意,租金调整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三条 使用及维护责任
1. 乙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房屋,并按时缴纳租金;
2. 乙方应当爱惜房屋,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或进行擅自的装修;
3.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并在使用过程中注意安全防范,如发现任何设施设备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
4.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合理要求进行定期的房屋内外清洁、维修等工作,必要时承担相应费用。
第四条 保证金及违约责任
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作为对合同的履行保证;
2. 保证金将在乙方履行合同期满后返还,扣除违约金以及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房屋损坏、设施设备损失等费用;
3. 如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无法继续提供房屋使用或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乙方同意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给甲方。
第五条 合同解除及争议解决
1. 结束租赁期限后,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将按原状态接收房屋;
2. 如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或甲方发现乙方有违约行为,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 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未尽事宜按照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满或解除之日止。
甲方(出租方)签字/盖章: 乙方(承租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