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资铺货合同
甲方(借款方):(借款方名称)
乙方(供货方):(供货方名称)
鉴于甲方因(原因)需要进行铺货经营,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双方一致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铺货服务,乙方负责供应商品,并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垫资服务。
1.2 甲方根据双方商定的销售计划和市场需求,按照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数量和品种进行采购和销售。
第二条 商品供应
2.1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需求提供商品供应,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品种、数量、市场价格等。
2.2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提出商品供应的调整意见,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回应并予以落实。
第三条 垫资服务
3.1 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申请垫资服务,垫资金额以双方约定为准。
3.2 甲、乙双方就垫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将垫资款项划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3.3 借款方承诺按时还款,还款方式、期限及利息等事项应在甲、乙双方达成协议时明确。
第四条 价格与结算
4.1 商品价格以乙方提供的价格为准,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结算供应款项。
4.2 甲方应提供购销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乙方核准商品销售情况并进行结算。
第五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的合作期限自(日期)起,至(日期)止。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延长或终止合作期限。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如因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予以解决。
第七条 协议变更和解释
7.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任何协议的变更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7.2 对于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双方应本着诚实合作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管辖
8.1 本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8.2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并自然人签字或盖章即为有效签署。
甲方(借款方): 乙方(供货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