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配合合同
甲方:【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甲方公司地址】
联系人:【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乙方公司地址】
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机械配合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甲方和乙方在机械配合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机械配合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 机械配合内容
1. 甲方将提供以下机械设备(详细列出)给乙方使用。
2. 乙方将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进行合理使用、保养和保管,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完整性。
3. 甲方具备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的权利,并在需要的情况下,要求乙方进行调整和修理。
第三条 配合期限
机械配合的起始日期为【起始日期】,终止日期为【终止日期】。双方可根据需求延长或缩短配合期限,但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四条 配合条件
1. 甲方负责为机械设备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操作指南。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机械设备的操作,并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合适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3. 双方应保持密切的沟通,及时解决机械配合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改进需求。
4. 甲方和乙方应保持机械配合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 甲乙双方对于机械配合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商业计划、经营数据等,应保持严格的保密。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机械设备或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负责修理或更换设备,并承担乙方由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2. 若乙方违约,未按约定进行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和保管,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协议,否则无效。
2. 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提前通知期限】提出书面通知。
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仲裁/法院】解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