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荒林地出租合同范本
甲方(出租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所有的清荒林地进行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确立双方权益和责任:
第一条 出租物及面积
甲方将其所有的清荒林地出租给乙方,清荒林地的面积约为(具体面积),具**置为(具体地点)。清荒林地的周边环境(如山、水、道路等)属于公共资源,乙方租赁后应自行负责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次清荒林地的租赁期限为(具体期限),租赁期限届满后,若乙方需继续租赁,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续租事宜。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总额为(具体金额),以(具体支付方式)支付。租金应在每月的(具体日期)前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直接支付给甲方。
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之一或多种:
a) 暂停乙方对清荒林地的使用权;
b) 解除租赁合同;
c) 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使用权及管理责任
1. 乙方有权合理使用清荒林地,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农业、养殖、种植等经营活动。
2.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妥善管理清荒林地,保护环境、生态,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如乙方对清荒林地进行破坏性开采、乱倒垃圾等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违法行为,并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3. 如乙方发现有任何盗猎、非法采伐等活动,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协助甲方采取措施。
第五条 安全责任
1. 乙方在使用清荒林地过程中,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安全。
2. 乙方对于可能给甲方或他人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租赁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清荒林地的,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其他事项进行约定,如保险责任、灾害损失等)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