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调度通讯合同
甲方:(公司全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公司全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甲方拥有独立的煤矿资源和配套设备,乙方具备优秀的通讯技术和服务能力,为提高煤矿调度过程中的通讯效率和安全性,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1.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煤矿调度通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通讯设备供应:乙方将根据甲方需求提供适用的通讯设备,如对讲机、通讯网络等;
- 通讯技术支持:乙方将根据甲方要求提供通讯技术支持,确保通讯系统稳定可靠;
- 通讯服务管理:乙方将负责煤矿通讯系统的运行管理,包括日常维护、故障处理、系统优化等;
- 通讯培训支持:乙方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以提高甲方员工在通讯设备使用方面的能力。
2. 甲方配合提供相关信息,确保乙方能够顺利进行通讯服务。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的合作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双方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作,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正式终止。
三、合作费用及支付方式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如下:
(具体费用及支付方式)。
2. 费用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具体内容)。
四、保密条款
1. 双方应对彼此提供的涉及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予以保密,并承诺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对于因违反保密承诺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2.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调整等情况。
六、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成立日起开始执行。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