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园林苗木采购合同
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景观园林苗木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交货时间与地点
1. 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在(具体交货时间)前,将景观园林苗木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2. 乙方交付的景观园林苗木应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并且健康、完好,没有病虫害。
第二条 产品质量与数量
1. 乙方应确保所供应的景观园林苗木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并且在交付时提供相应的质检报告。
2. 乙方应确保所供应的景观园林苗木数量符合合同约定,避免出现缺货或超量供应等情况。
第三条 价格与支付方式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景观园林苗木价格为(具体价格),以人民币支付。
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的(具体期限)内支付全部货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金额的0.05%作为逾期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付清全部货款。
2. 如果乙方未按时交付景观园林苗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作为逾期交付违约金。
第五条 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解释与争议应提交相关法院解决。
2. 本合同附件的修改、补充或解除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六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一份,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
甲方: 日期:
(盖章)
乙方: 日期: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