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场地交接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就煤炭场地租赁事宜达成一致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场地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或经营的位于(详细地址)的煤炭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共计(租赁期限)个月。如有需要,双方可协商延长或提前结束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期内,乙方每月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为人民币(金额),租金以(支付方式)的方式支付。
2. 甲方同意于每个月的(日期)前提供租金发票给乙方。
第四条 场地使用
1.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有权合理使用租赁场地。场地的用途仅限于存放煤炭及相关设备和物品。
2. 乙方应妥善保管场地内的设备和物品,不得私自搬运、转租、转借或以任何形式转移给第三人使用。
3. 乙方承诺在使用场地期间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并对其行为承担责任。
第五条 维护和检修
1. 乙方承担场地维护和日常设备的检修责任,确保场地设施的正常运转。
2. 如因乙方过错导致场地设施损坏,乙方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赔偿对方因此所承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律师费等费用。
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立即迁离场地。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 乙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2. 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解除合同的;
(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内容。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