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散伙清算合同
甲方:(合伙人A姓名)
乙方:(合伙人B姓名)
丙方:(其他相关方姓名)
鉴于甲、乙、丙三方自愿以合伙形式合作经营某项业务,经过商议和协商,一致决定解散合伙并进行清算。为确保各方权益,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并履行以下条款:
一、合伙解散
1.1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合伙关系解散,合伙事务终止。
1.2 合伙解散后,各方不再以合伙身份从事上述业务活动。
二、清算责任
2.1 甲、乙、丙三方应共同负责合伙的清算工作,合作解散后即开始进行清算。
2.2 清算期间,各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与信息。
三、合伙财产
3.1 合伙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3.1.1 合伙资产:指全部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包括合伙企业名下的各类资产以及与合伙经营相关的一切权益。
3.1.2 合伙债务:指合伙企业承担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合伙期间及合伙解散前所发生的全部负债。
四、清算步骤
4.1 确认合伙财产:各方共同确认合伙财产的种类、价值及负债情况,并将其列入清算资产负债表。
4.2 资产处置:在各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按照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合伙财产的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清偿债务等。
4.3 清偿债务:清算优先偿还各方应承担的债务,包括合伙期间未偿还的债务及合伙解散后产生的债务。
4.4 分配剩余资产:清偿债务后,剩余资产按照各方在合伙期间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五、解散补偿
5.1 甲、乙、丙三方应为合伙解散承担相应的责任,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5.2 如途中出现纠纷或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并尽力维护各方的利益。
六、其他条款
6.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之日起,至合伙清算完成之日止。
6.3 本合同的签订、生效、履行和解释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律的管辖。
甲方:(合伙人A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合伙人B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丙方:(其他相关方签字)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