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参养殖大棚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将其名下位于(详细地点)的海参养殖大棚向乙方转让。为明确双方权益,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名下位于(详细地点)的海参养殖大棚转让给乙方。大棚面积为(具体面积),具体边界标记如附件所示。
第二条:转让价款
1.乙方购买甲方所转让的海参养殖大棚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2.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支付/分期支付)。
3.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具体天数)内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第三条:转让手续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海参养殖大棚登记证书、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文件。
2.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具体天数)内办理过户手续,并支付相关过户费用。
第四条:陈述与保证
1.甲方声明并保证其所转让的海参养殖大棚的所有权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利纠纷。
2.甲方承诺海参养殖大棚没有任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等方面的限制,没有违反环保、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第五条:免责条款
1.甲方对乙方自行检查和调查海参养殖大棚的相关情况负有义务和责任,乙方在购买前应对海参养殖大棚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
2.甲方不对由于海参养殖大棚的质量、经营状况等原因导致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承担责任,乙方理解并接受这一风险。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2.经双方协商,如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要求全额返还已支付的转让价款,并承担双倍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