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土地交换合同
甲方:(乡村居民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
乙方:(乡村居民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
鉴于甲方拥有位于(乡村地名)的土地(具体地点)、面积约(XXX平方米),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拥有位于(乡村地名)的土地(具体地点)、面积约(XXX平方米),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交换土地
1.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上述土地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上述土地转让给甲方。
2.土地交换的面积以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测绘结果为准。
3.土地交换不涉及任何现金交易,一切权益变动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均在本合同签订后生效。
第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
1.土地交换生效后,甲方将原有土地的使用权完全转让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的居住、种植、养殖、建设等使用权。
2.土地交换生效后,乙方将原有土地的使用权完全转让给甲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的居住、种植、养殖、建设等使用权。
3.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仅限于上述交换的土地,双方应保证自己未侵占他方的土地或对他方造成不良影响。
第三条 附加条件
1.双方应遵守**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政策。
2.双方在本次土地交换过程中应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调查评估、土地过户手续等。
3.双方应互相配合,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以及协助办理手续。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
3.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与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