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营个人租赁合同
甲方:(租赁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
乙方:(出租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鉴于甲方有意租赁乙方的露营地,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品及费用
1.1. 租赁物品:乙方同意出租给甲方以下物品(详细列明):
(1)露营地具**置:
(2)露营用具列表:
1.2. 租金及押金:
(1)租金: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租金(具体金额),租赁期为(具体日期)。
(2)押金:甲方同意在租赁物品交付时向乙方支付押金(具体金额)。在租赁期届满并且租赁物品无损坏、遗失的情况下,乙方应当无条件退还押金给甲方。
二、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开始日期为(具体日期),结束日期为(具体日期)。
2.2. 甲方在租赁期间享有使用租赁物品的权利,但不得将租赁物品转租或出借给任何第三方。
三、使用规定
3.1.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指引和要求使用租赁物品,并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2. 甲方在使用租赁物品期间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安全、财产安全等。乙方不对甲方在使用租赁物品过程中的任何意外情况承担责任。
3.3. 甲方不得擅自改动或移动租赁物品的位置,如有需要应事先得到乙方的书面许可。
四、维修和损坏
4.1. 如租赁物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承担修复或替换的费用。
4.2. 若甲方违反使用规定,导致租赁物品损坏或遗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五、解约
5.1. 甲方在租赁期满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具体天数)向乙方书面通知,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5.2. 乙方在租赁期满前终止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六、其他约定
6.1. 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清单、租赁地图等,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