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炭生产销售合同
甲方:(生产方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购买方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黑炭的生产与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合同产品及规格
1.1 产品名称:黑炭
1.2 产品规格:(详细描述黑炭的规格要求,如炭的颗粒大小、杂质含量等)
二、合同数量和价格
2.1 合同数量:双方约定黑炭的数量为(具体数量)。
2.2 合同价格:根据市场行情和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黑炭的单价为(具体单价)。
三、交货和运输
3.1 交货期限: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具体天数)内完成黑炭的生产,并安排合理的交货日期。
3.2 交货地点:黑炭将在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付给乙方。
3.3 运输方式:黑炭的运输方式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需提供合理的装车和运输条件。
四、质量标准和检验
4.1 质量标准:黑炭的质量应符合**及行业标准规定。
4.2 检验方法:乙方有权对黑炭进行抽样检验,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3 不合格品处理:如经检验发现黑炭不符合质量标准,乙方有权拒收或要求替换,并由甲方承担相关损失。
五、支付方式和发票
5.1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黑炭交付完成后(具体天数)内向甲方支付全部款项。
5.2 发票: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税务规定的发票,以便乙方进行结算。
六、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约: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黑炭或提供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2 乙方违约: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款项,应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和承担甲方因此所产生的利息损失。
七、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
7.2 对于因合同执行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选择依法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批准执行。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