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条厂出售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拟将面条厂转让给乙方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1 甲方同意将位于(详细地址)的面条厂(以下简称“转让标的”)以所有权方式转让给乙方。
1.2 转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产:
(1)面条厂的土地使用权;
(2)面条厂的建筑物、设备、仪器等固定资产;
(3)与面条厂相关的许可证、执照、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4)与面条厂相关的财务、税务、人力资源等文件和记录。
第二条 转让条件
2.1 乙方同意购买面条厂,支付转让价格以及承担相应的税费和其他费用。
2.2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阿拉伯数字大写)(¥)(详细金额),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3 乙方应承担因面条厂所有权转移而产生的税费、过户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土地使用权过户费;
(2)房地产证过户费;
(3)公积金转移手续费;
(4)不动产权属登记费用;
(5)其他以转让标的变更产权为前提的相关费用。
第三条 交付与过户
3.1 甲方在乙方支付转让价格后,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1)土地使用权过户;
(2)房地产证过户。
3.2 甲方应保证在交付面条厂之前,将面条厂清空并将转让标的的所有权无条件地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 保证与承诺
4.1 甲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面条厂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没有任何纠纷,也未将其转让给第三方或者抵押给第三方。
4.2 甲方承诺面条厂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设备、许可证、执照、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及其他资产不存在任何问题或纠纷,且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应依法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转让价格或未能履行其他义务,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5.3 如甲方未能按时交付面条厂或未能履行其他义务,甲方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格,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
6.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2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见证人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签名)
乙方(受让方):(签名)
见证人:(签名)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