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生产车间经营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并合法使用位于上述地址的生产车间,并且乙方有意向租赁该车间从事经营活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车间
1.1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间出租给乙方,供其经营所需,车间规格及面积如下:
车间地址:
车间面积:
其他规格:
1.2 车间租赁期限为:自Y年M月D日起至Y年M月D日止,共计Z年。
第二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同意按照每月租金Z万元的标准支付租金给甲方。租金自每月的D日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并在每月D日之前支付。
2.2 租金支付方式:(选择适用的方式)
(1)银行转账:乙方将租金按月转账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现金支付:乙方每月在租金支付日期前将租金以现金形式交给甲方。
第三条 使用权及限制
3.1 在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合法、独立地使用车间进行经营活动,但不得将该车间转租或用于其他非法经营目的。
3.2 乙方有义务保持车间的整洁和安全,负责车间的维护与维修,并按规定使用车间内的设备和设施。
3.3 甲方有权在必要时进入车间进行巡视、检查、维修等工作,并通过提前一定时间通知乙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如果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超过X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照每天总租金的Y%计算。
4.2 如果乙方违反第三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月租金的Z%计算。
第五条 保密义务
5.1 双方同意对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及履行情况予以保密。
5.2 除非获得对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及相关信息。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终止时止。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