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斗设备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挖斗设备,乙方有租用挖斗设备的需求,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出租设备的明细
1.1 出租设备名称:挖斗设备
1.2 型号:____________
1.3 数量:____________
1.4 技术参数:____________
第二条 出租期限
2.1 出租期限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__个月/天。
2.2 若乙方需要继续使用设备,须在租期结束前提前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同意。
第三条 保证金
3.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3.2 保证金将在租期结束并确认设备无损坏情况下全额退还给乙方。
3.3 如设备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进行修复或赔偿。
第四条 租金
4.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租期支付租金,租金标准为人民币______元/(月/天)。
4.2 租金应于每月/每天的____号/天数前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3 逾期未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标准为每逾期一天租金的__________%。
4.4 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已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 设备交付与归还
5.1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设备交付给乙方,乙方必须对设备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5.2 乙方应妥善保管设备,按照操作规范使用,并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5.3 在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将设备按照原状归还给甲方。
5.4 如因乙方的过失或不当使用导致设备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修复或赔偿责任,并由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第六条 保险责任
6.1 甲方应对租赁设备进行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6.2 乙方在使用设备时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并且应自行承担因操作不当或事故导致的责任。
6.3 如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指示进行处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如甲方迟交设备、提供不合格的设备或未按时维修设备等,甲方应承担延误责任。
7.3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违反其他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之一或多种:
(1)要求乙方支付延迟费用;
(2)解除本合同,收回设备;
(3)要求乙方支付相应赔偿金额。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合同解除
9.1 本合同履行期满,双方没有续签或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则本合同自动解除。
9.2 乙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相应违约金。
9.3 本合同解除后,设备应按照约定归还给甲方,甲方应对设备进行验收。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在书面形式中进行补充和确认。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