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安装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水电安装工程进行合作,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1.1 本合同的工程内容包括水电设备的安装、维修、改造和调试等服务工作。
1.2 工程涉及的水电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水泵、水管、输水管道、电缆、开关箱等。
二、工期要求
2.1 工期:本工程的工期为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约定完成时间为(具体时间)。
2.2 工期延长: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甲方将视情况与乙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程款项
3.1 工程款项总额:本合同的工程款项总额为(具体金额)。
3.2 付款方式:甲方按照以下方式付款给乙方:
(1)预付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给乙方。
(2)进度款:甲方应在工程进展到一定阶段时,按照工程进度支付相应的款项给乙方。具体的付款比例及时间节点应在双方协商确定,并写入补充合同。
(3)尾款:甲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给乙方。
四、质保期
4.1 保修期:本工程的保修期为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为期(具体时间)。
4.2 保修内容:乙方承担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在保修期内,出现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设备损坏、故障等问题,乙方应免费修复或更换。
五、违约责任
5.1 甲方违约: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或提供必要的配合工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可以解除合同。
5.2 乙方违约: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工程或履行其他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赔偿,并可以解除合同。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与解释受中华人民共和**律的约束。如因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相关争议给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七、其他条款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清款项之日终止。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包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