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水泥设备并同意出租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达成如下出租合同:
第一条 设备出租内容
甲方同意将自己拥有的以下水泥设备出租给乙方使用:
(具体设备名称)
第二条 使用期限
本合同的使用期限为(具体起止日期),共(具体天数)天。
第三条 使用费用
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使用费用为(具体金额)元,应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 设备保养和维修
甲方负责设备的正常保养和维修,包括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的性能,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如设备出现故障、损坏或需要维修,甲方应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五条 设备保险
甲方应为所出租的设备购买相应的保险,保障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第六条 设备的交接和归还
1.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交付设备给乙方,并保证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2. 乙方在设备交接时应核对设备的数量和状况,并在《设备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3. 在使用期限届满时,乙方应按时将设备归还给甲方,并保证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如设备有损坏或缺失,乙方应按照设备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使用费用,应向甲方支付延迟支付费用,费用为未支付金额的0.05%。
2. 若乙方在使用期限内未归还设备或归还的设备有损坏或缺失,乙方应按设备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并承担延迟归还费用。
第八条 保密条款
双方对合同中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在合同期限内和终止后均不得向未经授权的第三方透露。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起诉讼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和变更
1.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正本为准。
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变更应经双方书面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