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原油储罐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鉴于,甲方拥有位于港口的原油储罐资源,愿意将其储罐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意租赁甲方的原油储罐,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甲方和乙方之间原油储罐的租赁事宜,确保双方的权益。
第二条 租赁储罐
1. 甲方同意将其位于港口的原油储罐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期为_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_年/月/日止。
2. 原油储罐的规格及数量为________________,租赁费为每__________计价。
第三条 租金支付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租赁费用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租金应在每个______月的_____日前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四条 使用条件
1. 乙方租赁储罐后,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使用储罐,确保储罐的安全运营。任何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责任。
2. 乙方有权使用储罐所在的港口设备和服务,但应遵守港口管理方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维护和保险
1. 甲方负责维护储罐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修。
2. 乙方负责储罐内的原油质量和数量监控,并定期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监控报告。
3. 储罐设施的保险需由甲方负责购买,乙方需承担保险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乙方任一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
2.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终止合同。
2.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但需提前__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