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备案服务合同
甲方:(详细填写甲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乙方:(详细填写乙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为建设项目的业主,拟委托乙方进行竣工备案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即《竣工备案服务合同》(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完成建设项目的竣工备案手续。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甲方收集和整理竣工备案所需材料;
(2)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提供必要的文件代办服务;
(3)协助甲方向相关部门提交竣工备案申请;
(4)配合相关部门的审批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5)协助甲方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1.2 各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是双方在合作的基础上达成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操作。
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2.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具体金额),此金额包括甲方办理竣工备案所需的相关费用,如有超出的费用需要另行支付。
2.2 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为(具体方式),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期限)内支付相应费用。逾期支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3 若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服务无法继续进行,已支付的服务费用不予退还。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第三条 合同期限和终止
3.1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竣工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3.2 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对方书面催告后,未在指定期限内改正的,对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3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进行结算,已支付的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第四条 保密条款
4.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都应保密并不得对第三方进行泄露。
4.2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涉及的有关情况、文件、数据、资料等对外公开或向任何媒体披露。
4.3 双方对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然有效。
第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5.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
5.2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条款
6.1 本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签署,附件和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书面补充协议。
6.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生效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