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特种车辆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详细联系信息)
乙方(承租方):(详细联系信息)
鉴于甲方拥有特种车辆,且同意将特种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车辆信息
1.1 租赁车辆类型:
车辆牌号:
车辆型号:
车辆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1.2 车辆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2.2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______个自然日,并可协商续期。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总额:(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
3.2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当在签署合同时支付租金的______%作为押金,其余的______%应在合同签署后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3.3 租金支付账户:(详细账户信息)
3.4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使用及维护责任
4.1 乙方应遵守**有关道路交通法规,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酒后驾车,不得违章操作,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2 乙方在使用车辆期间,应当定期进行车辆保养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和良好性能。如因乙方的过失导致车辆受损,乙方应承担修理费用。
4.3 如发生车辆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处理。
4.4 乙方不得将租赁车辆转租、出借或用于非法行为。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和承担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六条 合同解除
6.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解除,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7.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