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租赁免责合同
甲方:(租赁方名字/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乙方:(出租方名字/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鉴于:
1. 甲方拥有对该车位的合法使用权;
2. 乙方同意将该车位出租给甲方使用;
3. 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车位描述:
1. 该车位位于:(详细地址)
2. 车位号码:(车位编号)
3. 面积:(平方米)
二、租期和租金:
1. 租期为:(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共计(租期长度)个月;
2.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租金金额)元整;
3. 租金支付方式:甲方应在每个月的(租金支付日期)前支付该月的租金。
三、使用规定:
1. 甲方有权将该车位用于停车及存放车辆,但不得将车位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2. 甲方在使用车位时,应按规定停放车辆,并遵守停车位设置的相关规章制度;
3. 甲方不得将该车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使用。
四、免责条款:
1. 甲方在使用车位过程中,应自行负责车辆的安全和保管,乙方不对甲方因车辆被盗、损坏或他人使用车辆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2. 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行为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车位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甲方在使用车位时须自行负责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法停放或将车位用作违法活动,如因甲方的违法行为导致乙方受到损失或法律责任,甲方应负全部责任;
4. 甲方应自行负责办理车辆保险,并保证车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有权终止租赁关系,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剩余租期支付违约金;
2. 如因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有权追求相应的赔偿。
六、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变更和终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3.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所在地法院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