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
甲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鉴于:
1. 乙方具备供货能力,愿意为甲方提供物品;
2. 甲方有对乙方供货能力和供应质量的要求。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供货时间
1.1 甲方提供的供货计划及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供货计划和物品清单,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供货。
第二条 供货要求
2.1 乙方应确保所供物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甲方的要求,并提供合格的质检报告给甲方。
2.2 乙方应按照供货计划按时交付货物,并负责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和损坏。
第三条 供货价款及结算
3.1 双方约定供货价款为人民币(金额),结算方式为(支付方式)。具体供货价款和结算方式详见附件。
第四条 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
4.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供货计划无法实施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延期或取消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4.2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根据本合同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双方对于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保守秘密。
第六条 知识产权
6.1 乙方供货的物品不得侵犯甲方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提供物品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第八条 其他事项
8.1 本合同一经签署生效,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
8.2 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解除
9.1 当乙方不能履行供应合同约定的义务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提起经济赔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的解释、变更、执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律。
10.2 本合同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于(日期)在(地点)签署。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