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藏品发行合同
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一批高价值的数字藏品,乙方有意向通过发行方式进行销售和推广,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决定按照以下条款达成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数字藏品的唯一发行方,负责数字藏品的销售、推广和相关宣传工作。
1.2 乙方将通过国际知名的交易平台、线上线下展览等途径,推广和销售数字藏品。
1.3 甲方将提供所有与数字藏品相关的文案、图片、视频、介绍等信息,并确保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二条 发行规模
2.1 甲方将提供的数字藏品数量和种类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甲方保证提供的数字藏品数量充足,并确保数字藏品的品质。
2.2 乙方根据市场需求和销售情况,合理确定数字藏品的销售价格,并在甲方的授权下进行调整。
第三条 销售分成
3.1 乙方将根据实际的销售收入按照以下比例与甲方分成:
(具体比例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3.2 分成比例将在每个销售周期结束后进行结算,并由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应得的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四条 保密协议
4.1 双方对于涉及到合作过程中的商业机密和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使用。
4.2 在合作期间和终止合作后,双方应返还对方所有提供的机密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合作无法正常进行或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如果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作无法正常进行或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日期)。
6.2 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前30天,双方可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盖章:
日期:
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