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铝门销售合同
甲方:(销售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购买方)
公司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成品铝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产品规格
1.1 产品名称:成品铝门
1.2 产品型号:(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3 规格参数:(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二、数量及价格
2.1 产品数量:(请根据实际需求填写)
2.2 产品单价:(请根据实际定价填写)
2.3 产品总价:2.1 × 2.2 = (请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三、交付方式和时间
3.1 交货方式:(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送货上门、自提等)
3.2 交货地点:(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3 交货时间:(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具体日期或时间段)
四、付款方式和时间
4.1 付款方式:(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预付款、货到付款等)
4.2 付款时间:(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具体日期或时间段)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具备相应的质量保证。
5.2 甲方提供产品的质量保修期为(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一年、两年等),自乙方签收之日起计算。
5.3 如发现产品在保修期内有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其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
5.4 乙方需及时保管好产品的配件、包装等材料,以便在保修期内的维修需要时提供。
六、违约责任
6.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货款,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货款金额乘以协议约定的每日违约金率。
6.2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产品,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产品总价的百分之(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与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8.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一年、两年等)。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