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合作押金合同
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号码)
乙方:(个人或公司名称)
地址:(个人或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意愿,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目的
甲方经营美容行业,乙方愿意与甲方合作开展美容项目,为保证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合作押金,作为履约担保。
二、合作押金
1. 乙方应当在合作开始前,向甲方支付合作押金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2. 合作押金支付方式:乙方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将上述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或直接交付给甲方。
3. 合作押金应当在合作开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逾期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 合作押金不可转让和退还,乙方违约或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将合作押金作为违约金或赔偿金。
三、合作期限
本合同的合作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连续(具体期限),届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
四、合作内容
1.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所合作的美容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并协助乙方进行相关培训。
2.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认真执行美容项目的操作流程,并保证服务质量。
3. 双方应当共同维护好合作项目的声誉和形象,并保证合作期间的顺利运营。
五、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2. 甲乙双方都应当保密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到的商业秘密和合作机密。
3. 任何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寻找解决办法。
六、解除合同
1. 任何一方有权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解除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发送,并提前(具体期限)向对方通知。
2.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对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经济损失。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八、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另行协商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