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门面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姓名/公司名称)
乙方(受让方):(姓名/公司名称)
鉴于甲方经营的医美门面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和经营基础,为了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交易标的
1.1 甲方同意将其所经营的医美门面(以下简称“本门面”)全部转让给乙方。
1.2 本门面的经营地址为(详细地址),面积为(平方米),具体的门面设备和设施清单详见附表一。
1.3 交易标的中不包括本门面可能存在的债权、债务、合同、员工等其他权益和义务,由甲方自行解决。
第二条 转让条件
2.1 甲方保证对本门面享有完全的、独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并不存在其他限制,本门面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合法权益的情形。
2.2 乙方确认已对本门面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法律风险等进行了充分的核实和调查,对本门面的现状和未来发展前景有充分了解,并自愿购买本门面。
第三条 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3.1 本门面的转让价格为(金额),以人民币支付。
3.2 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时间)内将转让价格一次付清,以转账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 过户手续
4.1 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本门面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1)变更营业执照信息;
(2)变更税务登记证信息;
(3)变更工商信息;
(4)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过户手续等。
4.2 甲方应当承担因本门面过户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五条 保证与承诺
5.1 甲方保证本门面不存在任何尚未解决的纠纷、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隐瞒事实的情况。
5.2 甲方保证本门面所涉及的权益和义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5.3 乙方确认并理解在本门面的转让过程中,可能存在无法预测的风险和变数,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如存在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6.2 乙方如存在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订立、执行以及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7.2 甲乙双方法律纠纷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八条 合同生效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取代双方之前签订的任何有关本门面转让的协议。
8.2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签名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受让方):(签名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