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件分包加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承包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如下分包加工合同: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方有一批小件产品需要进行加工处理,乙方具备相应的加工能力,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小件加工,并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及数量提供服务。
第二条 项目内容
1. 甲方将具体的产品加工要求提供给乙方,并明确说明产品的数量、质量要求、加工工艺等。
2.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要求进行产品加工,并按照约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进行交付。
第三条 交付时间
1. 甲方将具体的交付时间提前告知乙方,并且要求乙方按时完成加工任务。
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全部加工任务,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交付。
第四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
1. 甲方根据产品加工的具体情况和质量要求,与乙方协商确定加工价格。
2. 加工费用按批次结算,甲方应在每批次产品交付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产品质量和责任
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加工要求进行加工,并确保产品质量达到约定要求。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负责退回重新加工或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六条 保密条款
1. 甲、乙双方对于在合作过程中获取到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资料、产品设计、制造方法等商业机密信息应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 乙方必须对甲方委托的加工产品保密,不得私自复制、销售或泄露。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加工任务或加工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加工费用或提供加工所需材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和变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包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